宏英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0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参会监
事一致同意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监事会会议在 2023 年 4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
4、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敏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的相关内控制度能有效的执
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核查,全体监事认为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披露不存在违规
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监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至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情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监事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
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其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的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
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
以及 2022 年度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 2022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 2022 年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相结合,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宏英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
事一致同意《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
容。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宏英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上海宏英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