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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微智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14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2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
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3 月 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交易 系统 和互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3 日(星期四)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 2023 年 2 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
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
(www.jjckb.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或者邮寄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者电
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
电子邮件至 security@jwele.com.cn 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会期半天。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符合深圳市疫情
防控的要求,受疫情防控影响,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
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
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者所有费用自理。
    2、登记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媛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    真:0755-82734561
    电子信箱:security@jwel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39
    2、投票简称:智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
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
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
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
           100                                         √
                         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
           1.00                                        √
                    所的议案》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00 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
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
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