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3-08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3 月 3 日以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现场出席
4 名,通讯出席 1 名(胡宜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
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
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
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09 人调整为 207 人;授
予权益总量由 922 万股调整为 920 万股,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782.11 万股调整为
780.11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 561.91 万份调整为 560.91 万份,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由 220.20 万股调整为 219.20 万股),预留权益数量 139.89 万股保持不变,
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量的 20%。列入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
中确定的人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公司确定 2023 年 3 月 7 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0 名激
励对象授予 560.91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6.06 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7 名
激励对象授予 21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0.71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