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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微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召
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
责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至此,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袁微微女士;
    非独立董事:袁微微女士、郭旭辉先生、袁烨女士、涂友冬先生;
    独立董事:温安林先生、彭钦文先生、高义融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董事会中不涉及职工代表董事,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3 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3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与本
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袁微微              袁烨、彭钦文

       审计委员会              温安林             彭钦文、郭旭辉

       提名委员会              彭钦文             高义融、袁微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义融             温安林、涂友冬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
    非职工代表监事:柳曼玲女士、汤正邦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蔡晓婷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任期一致。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简历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袁微微女士
    副总经理:袁烨女士、涂友冬先生、刘迪科先生、许力钊先生、翟荣宣先生
    财务总监:李波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
    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真:0755-82734561
    电子邮箱:security@jwele.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其中,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内审部负责人:莫雪玲女士
    莫雪玲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简历见附件)
    六、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胡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离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监事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董续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仍继续在公司任
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续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211,838 股,不存在应
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王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
任公司硬件工程师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
圳智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282,455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完成后,帖书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
销售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帖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宜女士、董续慧女士、王武先生、帖书文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期间
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他们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地感谢!
    七、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一、袁微微女士简历:
    袁微微女士,女,1972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在读,曾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上海凡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东莞市新兆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智微
智能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经理、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新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日,袁微微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9,980.00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董事郭旭辉先生系夫妻关系,为公司董事袁烨之姐姐,除此之外,与
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
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郭旭辉先生简历:

    郭旭辉先生,男,1969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监事、先冠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万德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香港江恒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旭辉先生直接持有 7,620.00 万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与公司董事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董事袁烨之姐夫,除此之外,与公司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
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袁烨女士简历:

    袁烨女士,女,1979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在读,曾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董事
长助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烨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袁微微女士之
妹;公司董事郭旭辉先生与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除此之外,袁烨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四、涂友冬先生简历:

    涂友冬先生,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哈
尔滨工业大学 EMBA 在读,曾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深圳市智微
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负责人,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研发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涂友冬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53,065 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
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五、温安林先生简历:

    温安林先生,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
深圳嘉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
圳市西迪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四海商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深
圳市美加加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温安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六、彭钦文先生简历

    彭钦文先生,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深圳珈伟光伏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韩都衣舍电子商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财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新财董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长、深圳新财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彭钦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七、高义融先生简历
    高义融先生,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广东惠威电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高义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柳曼玲女士简历

    柳曼玲女士,女,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深圳聚银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行政经理;2021 年 1 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智微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课长、运营专员。
    截至本公告日,柳曼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蔡晓婷女士简历

    蔡晓婷女士,女,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92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
历。曾任深圳华制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品牌市场主管、北京研华兴业电子科技有限
公司市场营销专员,2022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业产
品行销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蔡晓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三、汤正邦先生简历

    汤正邦先生,男,199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深圳优地科技有限公司结构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助
理产品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汤正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袁微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二、袁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三、涂友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四、刘迪科先生简历:
       刘迪科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深圳市艾瑞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产品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刘迪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000 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53,065 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
求。

五、许力钊先生简历:

       许力钊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消费类事业部客户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消费类事业部负责人。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消费类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许力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95,000 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53,065 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
求。

六、翟荣宣先生简历:

       翟荣宣先生,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
任深圳市先冠电子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笔记本硬件主管;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联席负责人。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
发中心联席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翟荣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000 股,通过深圳智展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53,065 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
求。

七、李波先生简历:

       李波先生,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
任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中心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八、张新媛女士简历
       张新媛女士,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投资者关系总监;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
理;现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新媛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要求。




附件四: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莫雪玲女士简历:

    莫雪玲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08 月出生,本科学历,
中级会计师。2017 年 6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深圳市智意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主管;
2021 年 11 月起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管理会计。

    截至本公告日,莫雪玲女士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8,000 份,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