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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微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10 点 2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3-04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结合 2022 年度的主要
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制定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
公司业务开展情况,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3,268.7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08.46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 39.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54.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71.6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确
认,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084,629.08 元,母公司净利
润为 80,797,153.1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提取净利
润的 10%即 8,079,715.32 元作为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 72,717,437.87 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
配利润 249,468,574.46 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22,186,012.33 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
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
249,157,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 9,966,280 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
年的分红回报规划》(2022-2024 年度)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招股说明
书中公司关于分红的相关承诺,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
存在重大差异。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关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
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
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全体监事回避表决。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实际业绩及岗位履职情况,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拟定
为:针对在公司领酬的监事,如兼任公司内部其他岗位职务,按其在公司所担任非监
事的岗位职务标准领取薪酬,不再额外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
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
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改善公司经营业绩,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 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23 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1)。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