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微智能: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04-28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3 页
(一)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第 6—7 页
(二)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第 8—9 页
(三)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0—11 页
(四)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2—13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4—85 页
四、附件…………………………………………………………… 第 86—89 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86 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 87 页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 88—89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3〕3-259 号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微智能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智微智能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智微智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
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
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收入确认
第 1 页 共 89 页
1. 事项描述
相关会计期间:2022 年度。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五(二)1 及十四(二)1。
智微智能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教育办公类、消费类、网络设备类、网
络安全类、工业及其他类电子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2022 年度,
智微智能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032,687,027.37 元,其中主营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2,821,153,001.36 元,占营业收入的 93.02%。
由于营业收入是智微智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智微智能公司管
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
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
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对营业收入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
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
售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对账单等;对于外销收入,获取电子口
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销售发票、
销售出库单等支持性文件;
(5) 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 以抽样方式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
票、销售出库单、对账单、出口报关单等支持性文件核对,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
期间确认;
(7) 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
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存货可变现净值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及五(一)7。
第 2 页 共 89 页
截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智 微 智 能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876,808,651.01 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人民币 30,693,656.74 元,账面价值
846,114,994.27 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
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
根据历史售价、实际售价、合同约定售价、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市场售价、未来市
场趋势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存
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存货可变现净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
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
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
(3) 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
的合理性;
(4) 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5) 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并对发出商品实施函证程序;
(6) 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产量下
降、生产成本或售价波动、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
估计可变现净值;
(7) 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智微智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
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
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第 3 页 共 89 页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
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
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智微智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智微智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智微智能公司的财务报告
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
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
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
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
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
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
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
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第 4 页 共 89 页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
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
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智微智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
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智微智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智微智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
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
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
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
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
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
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
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 5 页 共 8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