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2012-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文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甲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艳艳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5,728,453,729.50 6,065,803,620.23 -5.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14,944,049.58 578,773,482.53 -11.03% 总股本(股) 623,346,930.00 623,346,93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0.83 0.93 -10.7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825,772,394.02 1,086,092,978.08 -23.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829,432.96 -51,535,890.40 -23.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53,052,064.85 323,616,391.74 -21.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41 0.52 -21.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0.08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67% -8.95% -2.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1% -9.00% -2.7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77,325.2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83,333.34 脱硫工程政府补贴摊销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404.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2,214.57 合计 186,040.02 -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0,06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6,730,205 人民币普通股 焦作市投资公司 12,607,444 人民币普通股 陆锦鹿 1,009,013 人民币普通股 李和 740,84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因子精选 504,272 人民币普通股 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江剑华 443,630 人民币普通股 印叶君 419,960 人民币普通股 原晓霞 382,297 人民币普通股 王晓梅 310,390 人民币普通股 沈畅 2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325,040,150.21 元,比期初余额增加 74.74%,其主要原因一是子公司大额电费收入款 3 月 31 日到 账,二是期末汇票保证金比期初增加。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 29,410,000.00 元,比期初余额减少 80.09%,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本报告期加大银行承兑汇票背 书支付力度,有效减少了期末票据存量。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299,183,761.74 元,比期初余额减少 43.01%,其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本报告期内实施计划检修, 导致售电量和应收电费款大幅下降。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13,799,845.56 元,比期初余额增加 173.5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技改项目支出金额较大。 (5)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7,704,626.61 元,比期初余额增加 30.55%,其主要原因是:孙公司预收的粉煤灰款同比增加。 (6)应交税费期末数为-10,163,285.55 元,比期初余额减少 119.90%,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加大煤炭发票催收力度并及时 入账,抵减销项税后期末有大额留抵。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发生额为 3,887,225.91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7.0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同比减少。 (2)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为 0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合营企业亏损产生投资损失,上年末已将 合营企业股权置出。 (3)营业利润本期发生额为-78,363,677.57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69.66%,其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子公司机组实施计划检 修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大幅减少,同时期间费用主要是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4)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 362,358.5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5.99%,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发生较大额度的保险索赔收入。 (5)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为 22,404.00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6.1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 (6)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 152,879.43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9.4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孙公司盈利同比增加。 (7)净利润本期发生额为-78,176,602.41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70.82%,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子公司机组实施计划检修导致 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大幅减少,同时期间费用主要是财务费用同比增加。 (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为-14,347,169.45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348.6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非全资子公司上年同期 盈利本期亏损。 (9)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5,00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0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支付了对新乡中益发电 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有限公司的资本金。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21,702,440.55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 47.12%,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增加了 对外股权投资,二是本期子公司技改项目投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1)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额 33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6.14%,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的财务 顾问费同比增加。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为-90,327,683.03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流出 328.56%,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有 息债务金额同比增加。 (1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发生额为 139,021,941.27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1.6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履行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情况 股改承诺 -- -- --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 -- -- 书中所作承诺 在 2009 年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河南 投资集团做出了以下承诺: (一)关于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承诺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书》,投资集团对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承诺如下: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获得豫能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置出资产中对豫能控股未 河南投资 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债务,如相关债权人要求豫能控股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投资集团 重大资产重组 见左 集团有限 同意负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代为清偿相关债务。投资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或代为清偿相 时所作承诺 栏 公司 关债务后,视为豫能控股履行置出债务的行为,投资集团不会因此向豫能控股主张任何清偿 权利,豫能控股无需向投资集团支付任何对价或补偿。如豫能控股已先行偿还了债务,投资 集团应在接到豫能控股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将豫能控股已向债权人支付的金额全额支付 给豫能控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河南投资集团无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二)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3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为了避免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投资集团与公司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同时,彻底解决与 公司同业竞争问题,投资集团于 2009 年 4 月 3 日出具《承诺函》,在投资集团作为公司的控 股股东期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市场运作规则和一般商业条款的前提下,向上市公 司承诺: 1.投资集团除已存在的业务外,未来将不再新增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豫能控股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 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投资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除已存在的业务外,不从事、 参与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2.如投资集团及投资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与 豫能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豫能控股,在通知中所指 定的合理期间内,豫能控股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 豫能控股。 3.投资集团对已存在与豫能控股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投资集团未来计划采取转让或委 托豫能控股管理等方式,达到减少和避免与豫能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 4.如违反以上承诺,投资集团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豫能 控股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5.本声明与承诺函在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股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 为履行承诺,投资集团将其拥有的 14 家发电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由豫能控股行使 除收益权和处置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2010 年 8 月 17 日,豫能控股召开 2010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托管投资集团其他发电企业股权的议案》,同意豫能控 股受托管理投资集团拥有的 14 家发电企业股权,托管协议首期签署期限为三年。未来,如 有因豫能控股自愿放弃商业机会,而由投资集团进行投资的新增电力项目,在其股权未转让 之前,投资集团应将其股权托管给豫能控股。 上述托管计划实施后,豫能控股成为投资集团下属唯一的电力运营平台,有效避免了同业竞 争,投资集团承诺得以有效履行。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投资集团关于规范与豫能控股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保证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原 则上不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与河南豫 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河南豫能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建投弘孚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豫能控股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保证公司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 关联交易,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合法程序,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投资集团、建投弘孚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资产置换协议书》,投资集团承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豫能控股新增股份自过 户至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投资集团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发行时所作承 -- -- -- 诺 其他承诺(含追 -- -- -- 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谈论了公司生产以及资产状况。 2012 年 03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上海泽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未提供文字资料。 谈论了公司生产以及资产状况。 2012 年 03 月 06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未提供文字资料。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