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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定 2015-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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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晓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崇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乔艳艳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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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951,905,483.89    12,141,424,363.10                                        6.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760,628,954.53     3,322,998,783.45                                       13.17%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54,230,445.53               18.32%       2,631,040,595.51                 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1,456,318.23                152.94%        437,630,171.08                43.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36,652,904.84                103.89%        422,922,328.59                34.6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075,531,109.86                12.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23               84.39%                 0.5117                 4.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23               84.39%                 0.5117                 4.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3%                  0.15%                12.36%               -10.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                                             转销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收益 49.9 万元;
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                              613,700.05 收鹤壁开发区城北园转电力扶持资金
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47 万元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250,000.00 子公司收回原已计提减值的应收款项
转回

                                                                               按照与投资集团签订的股权委托管理协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4,094,339.66
                                                                               议,本期确认的托管费收入

                                                                               主要是子公司本期收到纳税先进单位财政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3,035.86 奖励 20 万元,本期支付烟气异常排放费
出
                                                                               27 万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                                                148,597.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4,635.86

合计                                                         14,707,842.49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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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8,560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性质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国有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49%      517,334,410       193,346,930 质押              170,000,000
                           法人

宝盈基金-浦发银行-宝盈
定增 24 号特定多客户资产管 其他          4.61%       39,412,416        39,412,416
理计划

国联证券-上海银行-国联
定增精选 7 号集合资产管理 其他           3.68%       31,454,212        31,454,212
计划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其他          3.51%       30,000,000        30,000,00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
信托-慧智投资金易瑛荣 45 其他           2.75%       23,503,769        23,503,769
号结构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国有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1%       23,196,784        23,196,784
                           法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
                           其他          1.94%       16,629,704        16,629,704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国有
焦作市投资公司                           1.47%       12,607,444                  0
                           法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其他          0.77%        6,563,240         6,563,240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
基金-富春定增 96 号资产管 其他          0.65%        5,543,237         5,543,237
理计划




                                                                                                                    4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23,987,480 人民币普通股           323,987,480

焦作市投资公司                                                      12,607,444 人民币普通股            12,607,444

申韬                                                                   3,820,270 人民币普通股           3,820,27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沪
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3,575,918 人民币普通股           3,575,918
券投资基金

石倩倩                                                                 3,410,033 人民币普通股           3,410,03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丝
                                                                       3,376,664 人民币普通股           3,376,664
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583,901 人民币普通股           2,583,9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
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                                           1,350,060 人民币普通股           1,350,060
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
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1,062,554 人民币普通股           1,062,554
投资基金

陆锦鹿                                                                 1,050,913 人民币普通股           1,050,91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
说明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焦作市投资公司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份 12,607,444 股;申韬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
业务情况说明                   司股份 2,311,928 股;石倩倩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有本公司股份 3,410,033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①货币资金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419,116,527.53 元,比年初数 2,233,429,168.11 元减少 81.23%,其主要原因是:
期初货币资金主要是专项募集资金,报告期内用于偿还投资集团和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募投项目垫付的资本金和利
息、按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本金、用于临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
    ②预付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31,419,314.90 元,比年初数 12,859,609.45 元增加 144.33%,其主要原因是:子
公司天益公司新增光伏项目建设预付款。
    ③其他应收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50,976,143.00 元,比年初数 32,144,181.48 元增加 58.59%,其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增加应收投资集团托管费。
    ④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22,222,263.76 元,比年初数 58,755,396.43 元减少 62.18%,其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中益公司建成投产,将在该科目核算的生产准备费结转入当期损益。
    ⑤ 其他流动资产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426,640,482.70 元,比年初数 141,626,487.32 元增加 201.24%,其主要原因
是:基建期子公司的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
    ⑥固定资产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6,531,735,591.00 元,比年初数 3,344,509,694.80 元增加 95.30%,其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子公司中益公司建成投产,基建工程由在建工程暂估转入固定资产。
    ⑦工程物资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191,225,089.85 元,比年初数 724,344,337.34 元减少 73.6%,其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内基建期子公司将投入使用的工程物资转入在建工程。
    ⑧无形资产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236,649,877.31 元,比年初数 179,813,347.48 元增加 31.61%,其主要原因是:子
公司中益公司土地使用权增加。
    ⑨长期待摊费用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340,714.36 元,比年初数 58,486.83 元增加 482.5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
期内公司本部发生装修支出。
    ⑩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908,598,250.25 元,比年初数 536,151,580.35 元增加 69.47%,其主要原因
是:基建期子公司鹤淇公司预付大型设备款增加。
    短期借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0 元,比年初数 660,000,000.00 元减少 100%,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用经营
积累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应付票据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631,828,066.00 元,比年初数 472,177,092.00 元增加 33.81%,其主要原因是:基
建期子公司为节约利息支出、降低工程造价,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设备款。
    应付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1,658,885,046.64 元,比年初数 1,132,661,406.13 元增加 46.46%,其主要原因是:
基建期子公司鹤淇公司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增加。
    预收账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7,094,446.28 元,比年初数 5,133,005.02 元增加 38.21%,其主要原因是:孙公司
预收粉煤灰销售款增加。
    其他应付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470,354,929.30 元,比年初数 863,970,375.40 元减少 45.46%,其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用募集资金偿还投资集团和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募投项目垫付的资本金及利息。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172,937,555.41 元,比年初数 400,797,777.76 元减少 56.85%,其
主要原因是:经营期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借款较期初大幅减少。
    长期应付款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 8,014,378.67 元,比年初数 11,711,648.10 元减少 31.57%,其主要原因是:子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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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中益公司代管的淘汰落后产能资金按约定支付职工工资及社保。
       未分配利润 2015 年 9 月 30 日期末数为-313,189,711.20 元,比年初数-750,819,882.28 元增加 58.29%,其主要原因是:
公司本期实现盈利。
    (2)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项目
       ①管理费用本期发生数为 112,798,152.18 元,比上年同期数 58,037,427.93 元增加了 94.35%,其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
子公司中益公司建成投产,按规定将生产准备费一次性结转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②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数为-278,228.90 元,比上年同期数 41,474,346.43 元减少了 100.67%,主要原因:上年同期子
公司技改工程拆除设备预计可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按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
       ③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数为 886,735.91 元,比上年同期数 9,623,514.31 元减少了 90.79%,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
司对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进行了清理。
       ④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数为 27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数 2,567,665.53 元减少 89.48%,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子公
司处置技改项目拆除设备形成损失。
       ⑤所得税费用 166,692,729.46 元,比上年同期数 87,311,919.92 元增加 90.92%,其主要原因是:一是子公司中益公司本
期投产且实现盈利;二是子公司鸭电公司上期有未弥补亏损抵减所得税费用,本期没有税前可弥补亏损。
       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86,233,051.19 元,比上年同期数 29,269,310.19 元增加 194.62%,其主
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代职工收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金额较大。
       ⑦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126,108,084.63 元,比上年同期数 85,323,659.25 元增加 47.8%,其主
要原因是:子公司中益公司本期转入经营期,职工薪酬支出增加。
       ⑧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107,491,206.46 元,比上年同期数 7,013,837.04 元增加 1432.56%,其
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益公司本期收到机组试运行电费收入。
       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252,113,440.06 元,比上年同期数 128,307,573.15 元增加 96.49%,其
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益公司发生试运行期间生产准备支出。
       ⑩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16,758,000.00 元,比上年同期数 10,260,000.00 元增加 63.33%,其主要原因是:基
建期子公司鹤淇公司本期收到少数股东拨付的资本金较上期增加。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1,615,000,000.00 元,比上年同期数 5,253,940,000.00 元减少 69.26%,其主要原因
是:一是经营期子公司经营资金较为充裕,提取的银行贷款同比减少;二是基建期子公司建设项目陆续完工,新增银行贷款
同比减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无发生,上年同期数 495,180,000.00 元减少 100%,其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基
建期子公司收到投资集团及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资本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1,628,121,029.33 元,比上年同期数 3,635,500,000.00 元减少 55.22%,其主要原因
是:一是基建期子公司上期偿还短期搭桥贷款金额较大;二是经营期子公司贷款规模逐步降低,报告期内到期贷款较上期减
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为 661,002,764.72 元,比上年同期数 18,370,000.00 元增加 3498.27%,其
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投资集团和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募投项目垫付的资本金和利息。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期末数为 410,590,416.53 元,比上年同期数 849,368,596.23 元减少 51.66%,其主要原因是: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较多。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筹划购买资产重大事项
           2015 年 8 月 3 日,因正在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股票停牌。2015 年 8 月 1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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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8 月 17 日、8 月 24 日、8 月 31 日、9 月 9 日、9 月 16 日、9 月 23 日、9 月 30 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后根据尽职调查及预审计、预评估情况,2015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对标的资产的收购
方式为发行股份并配套募集资金,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与重组有关各方及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承诺在累计停牌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 2015 年 11 月 3 日按照《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
券最晚将于 2015 年 11 月 3 日恢复交易,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
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2015 年 08 月 03 日                    巨潮资信网 www.cninfo.com.cn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 年 10 月 14 日                    巨潮资信网 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    承诺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时间    期限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
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                    因投资集团做出的关于同
                                       资集团在 2009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新增 2010      2013    业竞争的承诺尚在履行之
                                       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中承诺:投资集团 年 08 年 08 中,故其通过此次重大资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通过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非公开发      月 27 月 27 产置换中非公开发行获得
                                       行获得的豫能控股新增股份自过户至其      日      日      的 193,346,930 股新增股
                                       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不转让。                              份尚未解除限售。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                    根据本承诺,2010 年 8 月
                                       资集团在 2009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避免                   10 日,豫能控股与投资集
                                       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                      团签订了《股权委托管理
资产重组时
                                       的声明与承诺函》中承诺: 1.投资集团                    协议》,协议约定,投资集
所作承诺
                                       除已存在的业务外,未来将不再新增以直                    团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2009
                                       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豫能控股相同或                      除本公司之外的全部发电
                                                                               年 08 长期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                    企业股权委托豫能控股管
                                                                               月 11 有效
                                       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理,托管协议首期签署期
                                                                               日
                                       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投资                    限为 3 年。协议到期后,
                                       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除已存在的                      经协商一致,2013 年 12
                                       业务外,不从事、参与与豫能控股的生产                    月 17 日召开的本公司董
                                       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2.如投                     事会 2013 年第 4 次临时会
                                       资集团及投资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                      议批准,双方继续签署《股

                                                                                                                           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                 权委托管理协议》。新协议
                       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                 约定:投资集团继续将其
                       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豫能控股,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除本公
                       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豫能控股作                 司之外的全部发电企业股
                       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                 权委托豫能控股管理;委
                       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豫能控股。3.投资                  托期间为 2013 年 8 月 10
                       集团对已存在与豫能控股有同业竞争关                   日-2014 年 12 月 31 日;委
                       系的业务,投资集团未来计划采取转让或                 托管理期满后,双方对约
                       委托豫能控股管理等方式,达到减少和避                 定内容无异议协议自动续
                       免与豫能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4.本声                  签,续签期限为一个完整
                       明与承诺函在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股的                   会计年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续有
                       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
                       资集团及其子公司燃料公司在 2009 年 8                 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豫
                       月出具的《关于规范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                 能控股与投资集团及燃料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保                 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2009
                       证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原则                   易,均履行了董事会或股
                                                               年 08 长期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不与豫能控股发生关联交易;若有不可                 东大会审批程序,表决时
                                                             月 11 有效
                       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回避
                                                             日
                       规范性文件和豫能控股章程的规定履行                   表决,并及时进行了信息
                       合法程序,与豫能控股依法签订协议,及                 披露,不存在违反承诺的
                       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                 情况。
                       害豫能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
                       资集团在 2009 年 8 月出具的《关于保障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
                       诺函》中承诺:为保障豫能控股的独立性,
                       本公司作为其控股股东将在此次重大资      2009
                       产置换完成后,继续从业务、资产、财务、年 08 长期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人员、机构等方面与豫能控股保持相互独 月 11 有效
                       立,豫能控股将继续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 日
                       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保证豫
                       能控股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在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投
                       资集团做出了关于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                   截至目前,未发生相关债
                                                               2009
                       意转移债务的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                 权人要求豫能控股提供担
                                                               年 08 长期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得豫能控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                   保或清偿债务的情况,投
                                                               月 11 有效
                       监会核准后,置出资产中对于豫能控股未                 资集团亦不存在违反承诺
                                                               日
                       取得债权人同意转让的债务,如相关债权                 的情况。
                       人要求豫能控股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



                                                                                                         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投资集团同意负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或代为清偿相关债务。投资集团履行担
                                        保责任或代为清偿相关债务后,视为豫能
                                        控股履行置出债务的行为,投资集团不会
                                        因此向豫能控股主张任何清偿权利,豫能
                                        控股无需向投资集团支付任何对价或补
                                        偿。如豫能控股已先行偿还了债务,投资
                                        集团应在接到豫能控股书面通知之日起
                                        十日内将豫能控股已向债权人支付的金
                                        额全额支付给豫能控股。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
             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
                                                                                 2014   2015
             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对象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年 12 年 12
             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 的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月 31 月 31
             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转让,并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日     日
             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 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锁定程序。
             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
             东)有限公司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
                                        集团在 2014 年 10 月出具的《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中承诺:1. 投资集团所控股的
                                        发电企业中,有 4 家发电企业拥有的小火
                                        电机组,在国家实施的"上大压小"产业调
                                        整中,依据《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
首次公开发                              干意见》(国发[2007]2 号)的规定而予以
行或再融资                              关停,因此,与豫能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
时所作承诺                              已消除。有 2 家发电企业新乡中益、鹤壁
                                        鹤淇目前仍处于建设期,尚未与豫能控股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产生同业竞争,豫能控股将通过本次非公 2014       2016
                                                                                               公司已使用 2014 年度非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上述发电企业       年 12 年 12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
                                        股权,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2. 针对目 月 31 月 31
                                                                                               金,完成了对新乡中益和
                                        前仍维持运营的鹤壁同力和鹤壁丰鹤,投 日         日
                                                                                               鹤壁鹤淇的收购。
                                        资集团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在投资集团
                                        作为上述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且
                                        未注入豫能控股期间,将上述企业持续委
                                        托给豫能控股管理,并保证不利用控股股
                                        东身份干预豫能控股对上述企业的管理
                                        权。同时,自豫能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之日起两年内,在上述发电资产符合上
                                        市条件,且取得其他股东方认可的情况
                                        下,投资集团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
                                        其他合法方式,将所持有的鹤壁同力、鹤



                                                                                                                        1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壁丰鹤股权转让给豫能控股。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
                       集团在 2014 年 10 月出具的《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中承诺:1. 在投资集团作为豫
                       能控股的控股股东期间,豫能控股将作为
                       投资集团电力板块整合上市的唯一平台。
                       2. 投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豫能控股除
                       外)如出售与豫能控股生产、经营构成竞
                       争的资产、业务或权益,豫能控股均享有
                       优先购买权;且投资集团保证在出售或转
                       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豫能控股的条
                       件与投资集团及下属企业向任何独立第
                       三人提供的条件相当。3. 关于未来新增发
                                                                              1.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电资产的安排① 如投资集团及投资集团
                                                                              2. 2015 年上半年,对于濮
                       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
                                                                              阳 2×600MW 超超临界燃
                       可从事、参与可能与豫能控股的生产经营
                                                                              煤机组工程项目的投资机
                       构成竞争的发电项目,则立即将上述发电
                                                                              会及其经营管理,投资集
                       项目商业机会通知豫能控股,在通知中所
                                                                              团按照本承诺,将商业机
                       指定的合理期间内,除豫能控股明确表示
                                                                              会通知了本公司,并在投
                       不利用该等商业机会的情形外,投资集团
                                                                2014          资集团回避表决的情况
                       及投资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将按
                                                                年 12 长期    下,由本公司股东大会最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照豫能控股作出的愿意全部或部分利用
                                                                月 31 有效    终做出是否参与投资的决
                       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尽力将该商业机
                                                                日            策;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做
                       会给予豫能控股。② 如豫能控股在履行
                                                                              出暂不参与濮阳项目投资
                       内部审议程序后,因自身资金实力或其他
                                                                              的决策后,按照本承诺及
                       原因,决定暂时放弃该发电项目商业机
                                                                              双方签订的《股权委托管
                       会,则投资集团从支持豫能控股长远发展
                                                                              理协议》,以"代为培育、
                       角度出发,将以"代为培育、择机注入"为
                                                                              择机注入"为原则,投资集
                       原则,在投资集团可承受的范围内,先行
                                                                              团已将以上项目委托本公
                       取得该发电项目商业机会,并托管给豫能
                                                                              司管理。
                       控股进行经营管理。在上述托管期间内,
                       豫能控股可随时根据自身情况,启动收购
                       该发电项目工作,投资集团将予以无条件
                       支持。同时,在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且上市
                       公司有能力的前提下,投资集团承诺在该
                       发电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或投资集团对
                       该发电项目股权收购完成之日起两年内,
                       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
                       式,将上述新增发电项目转让给豫能控
                       股。4.本承诺函在投资集团作为豫能控
                       股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期间内持
                       续有效。

                       2014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集团 2014      2015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本
                       在 2014 年 10 月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 年 12 年 05

                                                                                                     1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投资集团将利 月 31 月 18 承诺履行完毕。
                                    用其控股股东身份,促使燃料公司在《煤 日          日
                                    炭采购框架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后
                                    (即至 2015 年 5 月 18 日止),不再与豫
                                    能控股下属发电企业续签《煤炭采购框架
                                    合同》,燃料公司亦不再为豫能控股下属
                                    发电企业代理燃煤采购及煤款结算等相
                                    关业务。对于在上述合同期限届满前,豫
                                    能控股下属发电企业与燃料公司的关联
                                    业务来往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
                                    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严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
                                    确定。

                                    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投资
                                    集团在 2014 年 10 月出具的《关于规范和
                                    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中承诺:在充分
                                    发挥集团规模化、专业化采购优势的同
                                    时,为彻底解决豫能控股与燃料公司之间
                                    发生的关联交易问题,投资集团承诺自豫
                                    能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 2 年
                                                                              2014   2016
                                    内,在严格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且有利
                                                                              年 12 年 12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于豫能控股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所持有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月 31 月 31
                                    的燃料公司股权注入豫能控股或将燃料
                                                                              日     日
                                    公司燃煤采购相关业务由豫能控股承接,
                                    燃料公司不再从事上述业务。在燃料公司
                                    股权未注入豫能控股或燃煤采购相关业
                                    务未由豫能控股承接之前的过渡期间内,
                                    投资集团将促使燃料公司无偿为豫能控
                                    股下属发电企业提供燃煤采购及运力的
                                    沟通、协调服务。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波动较大,同时基于对
                                    豫能控股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豫 2015        2015
其他对公司
                                    能控股价值的认可,促进豫能控股持续、 年 07 年 12
中小股东所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未有违反承诺的情况
                                    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        月 07 月 31
作承诺
                                    益,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7 日起,2015 日        日
                                    年内不减持所持有豫能控股股份。

承诺是否及
             是
时履行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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