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0-10-20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

                                 说明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
组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等规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为了保证本次交易的保密性,在商议筹划阶段参与本次交易商谈的人员
仅限于公司及交易对方少数核心管理层,以缩小本次交易的知情范围。因该事项
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9 月 28 日开市起
持续停牌,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20-57)。

    2、在公司停牌前,公司及交易对方严格控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保
证敏感信息处在可控范围内,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被要求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
履行保密义务,在上市公司股价敏感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在本次交易保密阶段,公司及交易对方在公司内部严格控制知情人员范
围,尽量缩短信息流传路径,缩小信息扩散的范围,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相关材
料(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文件、材料、数据、合同、财务报告等),确保在信息公
开披露前将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公司已与拟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了各方的保
密内容、保密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以交易进程备忘录形式,
记载了筹划过程中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公司在筹划、实施本次交易的过程中按
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及交易对方对于随着交易工作推进而在不同程度上接触到相关信息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公司内部信息技术人员等经办人员,加强法制
教育、提高思想认识,防患于未然,有效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

    6、公司不存在泄漏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的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了保
密义务,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