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能控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12-12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0-7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近期,公司及子公司取得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租赁”)对鹤壁鹤淇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鹤淇公司”)批复 4 亿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期限 5 年,
租赁标的物为鹤淇公司 2×30 万千瓦发电机组相关固定资产;浦银金融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浦银租赁”)对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
易中心”)批复 2 亿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期限 6 年,租赁标的物为鹤壁物流园
区铁路 B 段和园区内部分设备。上述融资租赁贷款金额合计 6 亿元,根据授信
批复条件,需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交银租赁”)对公司与南阳天益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批复 7 亿元融资租赁授信
额度,期限 5 年,租赁标的物为天益公司部分发电设施及烟气超清洁排放改造工
程设备。
公司与外贸租赁、浦银租赁、交银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借壳。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
融资租赁合同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企业名称: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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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 1 号北京市西苑饭店 1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红飞
注册资本:516613.1882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
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
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
(二)企业名称: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6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新浩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三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
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
资提供担保;基础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仅限于远期、期权、掉期等三类基础类
衍生产品交易)。
(三)企业名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333 号 28、29 楼
法定代表人:赵炯
注册资本:14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
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
资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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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1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6220689067068
注册资本(万元) 212726.286181
注册地址 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北
法定代表人 李戈
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节能、灰
渣销售及综合利用、原材料及燃料(危险化学品除外)
经营范围
开发和贸易、高新技术的开发和经营;建筑工程与设
备租赁。
2.与公司的关系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 河南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
96.1626% 2.8228% 1.0146%
%
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1620.01 万元 522494.80 万元
负债总额 329484.44 万元 359400.92 万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7780.49 万元 296363.21 万元
流动负债总额 139374.70 万元 179125.30 万元
净资产 172135.57 万元 163093.88 万元
资产负债率 65.68% 68.79%
项目 2020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2019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090.03 万元 208485.52 万元
利润总额 11951.51 万元 947.45 万元
净利润 9041.69 万元 626.90 万元
3
4.经查,鹤淇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无担保、抵押、诉
讼与仲裁事项。
(二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60034949068XP
注册资本(万元) 81015.5
注册地址 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张勇
煤炭销售、运输、配送、仓储、搬运装卸;一般经营
项目:资产管理,煤炭信息咨询及服务,煤炭供应链
管理。贸易代理;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
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生态环
境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太阳能热发
经营范围 电装备销售;通讯设备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
料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电子元器件
批发;仪器仪表批发;机械设备批发;文具用品批发;
电气设备批发;劳保用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
电子办公设备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
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 与公司的关系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93.83% 6.17%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说明:2015 年 9 月,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基金”)根据相关政策对交易
中心鹤壁物流园项目进行支持,与公司签署《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根据协议约定,国
开基金对交易中心投资属于“明股实债”。(详见公告临 2015-61)
3.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28497.53 399180.4
4
负债总额 358631.47 377752.6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79499.17 249553
流动负债总额 169092.89 285569.3
净资产 69866 21427.77
资产负债率 83.69% 94.63%
项目 2020 年 1-9 月 (未经审计) 2019 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124.78 214937.79
利润总额 -2171 -9356
净利润 -1316 -7018
4.经查,交易中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进行信用评级,无担保、抵押、诉
讼与仲裁事项。
四、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鹤淇发电与外贸租赁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1.租赁物:鹤淇公司 2×30 万千瓦发电机组相关固定资产
2.租赁期限:5 年
3.租赁物总价款(租赁本金):4 亿元
4.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出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在本合同部分条款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争议解决期间,各方仍应继续执行与
争议无关的条款。
(二)交易中心与浦银租赁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1. 租赁物:鹤壁物流园区铁路 B 段和园区内部分设备
2.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至起租日后第 72 个月的 21 日,还租期共计 12 期,
每 6 个月为一期(第一期按实际天数确定)。
3.租赁物总价款(租赁本金):2 亿元(大写:贰亿元整)
4.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友好协商
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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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和天益公司与交银租赁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1.租赁物:天益公司部分发电设施及烟气超清洁排放改造工程设备
2.租赁期限:5 年
3.租赁物总价款(租赁本金):7 亿元
4.争议解决: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和本合同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均应提请甲方注册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五、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外贸租赁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 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
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
整后的款项。
2. 保证方式: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主合同项下承租
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约
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债务人最后一期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届满
之日。
4. 争议解决: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
商方式解决。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公司与浦银租赁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1.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含租前息),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
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租金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
赁安排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出租人实现担保权利和
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费、税费、
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出租人要求承租人需缴纳的预
付租金或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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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
年止。
4.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出租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三)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情况说明
公司持有鹤淇公司 96.1646%股权,能够有效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其
资金实时归集管理,且鹤淇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现金流稳定,具有较强偿债能力。
鹤淇公司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措施,但该笔担保风险可
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鹤淇公司、交易中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
发展稳定,能够及时归还向融资租赁租金。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公司拥有控制权,
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上述公司业绩的增长,将对本公司业绩的增长带来积极的
影响。董事会同意鹤淇公司使用外贸租赁 4 亿元融资租赁授信,同意公司为鹤淇
公司使用外贸租赁 4 亿元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超过 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意
交易中心使用浦银租赁 2 亿元融资租赁授信,同意公司为交易中心使用浦银租赁
2 亿元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超过 2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益公司”)作
为联合承租人使用交银租赁 7 亿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9.11 条等有关规定,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
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预计为 54.212 亿元,约占公
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58.05 亿元的 93.39%,总资产
199.80 亿元的 27.13%。
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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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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