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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3-03  

                        证券代码:001896           证券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16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2021 年 3 月 2 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B 座 12 层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 应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其中:采连革监事会主
席,郭金鹏、张静、毕瑞婕、韩献会共 5 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4. 会议由采连革监事会主席主持。
    5. 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括二十一项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
    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和标的资产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投资集团”)持有的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濮阳豫能”)100%股权(下称“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及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投资集 团备案的中联评报字
【2021】第 192 号《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濮阳
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9 月 30 日,濮阳豫能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6,284.42 万元。

    以上述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本次交易双方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作价为
126,284.42 万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投资集团购买其持有的濮阳豫能
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成交价格确定为 126,284.42 万元,其中公司向投资集团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金额为 83,230.00 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65.91%;同时支
付现金对价 43,054.42 万元,占本次交易对价的 34.09%。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全部向特定对象投资集团非公开发行,投资
集团以其持有的濮阳豫能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2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 2020 年第次临时会议决
议公告日,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
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
价分别为 3.95 元/股、4.06 元/股和 3.82 元/股。受火电行业上市公司股价持续低
迷的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豫能控股的股价水平长期持续
低于每股净资产。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经交易双方协商,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选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
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值,即 4.06 元/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如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需要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公司将根据监管
要求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
    按照公司向投资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金额和发行股份的价格测算,本次
交易中公司将向投资集团发行 20,500.00 万股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以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份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


                                     3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锁定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投资集团作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其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投
资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
动延长 6 个月。
    本次重组结束后,投资集团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上市公司派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相应限售期的约定。若投资集团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
的限售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投资集团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根据中联评报字【2021】第 192 号《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但就标的公司子公司濮阳
豫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能热力”)所持有的濮阳龙丰电厂 2*600MW
机组配套供热管网工程 PPP 项目特许权,采用了收益法进行评估。

    濮阳豫能已与濮阳龙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丰热电”)签署了
《资产转让协议》,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将濮阳豫能持有的消防
楼及其附属设施以经审计的账面值转让至龙丰热电名下,相关资产自审计基准日
至交割日的期间的收益或亏损由龙丰热电享有或承担。

    为此,就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当日)至交割审计基准日(包括当日)期间
(以下简称“过渡期”)的损益归属约定如下:
    1)就部分资产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濮阳豫能持有的豫能

                                    4
热力股权,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公司按照
濮阳豫能持有的豫能热力股权比例享有;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
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投资集团以现金方式按照濮阳豫能持有的豫能热力股
权比例对公司进行补偿;
    2)除濮阳豫能持有的豫能热力股权、消防楼及其附属设施外,对于标的资
产中采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其他资产,在过渡期产生的盈利,
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部分由投资集团享有;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
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投资集团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具体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
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

                                   5
者发行股票,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市场询
价结果来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3,054.42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的,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也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股份锁定期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上述配套资金认购方通过本
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6
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
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3,054.4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
以下用途: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43,054.42
       2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                              40,000
                         合计                                      83,054.42

       实际募集配套资金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
决。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时间与支付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
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子
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的,将通过增资或委托贷款等形式投入子公司,具
体方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
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完成日后的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
易具体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
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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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投资集团持有的濮阳豫能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
控股股东投资集团,因此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了《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累计计算后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
营业收入占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的比例未达到
50%以上,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
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投资集团,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的最
终出资人始终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对公司的最终实际控制关系未
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8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投资集团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有关事项进行约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
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投资集团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对本次交易中濮阳豫能子公司濮阳豫能热力有限责
任公司所持有的濮阳龙丰电厂 2*600MW 机组配套供热管网工程 PPP 项目特许权
作出业绩承诺并承担本次交易后的盈利补偿及减值补偿义务。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公司监
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第四条的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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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第十一条和第四十
三条规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
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的说明》。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交易
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
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说明》。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
三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
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10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
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
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
效性的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永华明
(2021)审字第 61664275_R01 号《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安
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7_R01 号《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21】第 192 号《河南豫能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 61664275_R01 号《濮阳豫能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 61348487_R01 号《河
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
报字【2021】第 192 号《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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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就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
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 的 实 际情 况 , 公司 制 定了 《 河南 豫 能控 股 股 份有 限 公司 董 事会未 来三 年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议
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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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交易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
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本次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参与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并
对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65%的股权进行
托管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书面通知,就其下属企业河南省投智
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投智慧能源”)对外投资项目事项征询公司的投
资意向。基于公司对于光伏项目、充电桩项目的投资尚处于初步开展阶段,尚未
对外大规模开展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以及受行业政策、宏观经济影响,
等政策变化的影响,以及行业竞争等市场因素的影响,未来相关项目仍存在可能
未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因此,公司决定暂不参与对省投智慧能源投资项目的投
资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在公司放弃参与对省投智慧能源投资项目的投资情况下,公司将对省科投
持有的省投智慧能源 65%股权进行托管,并在符合公司利益且公司有能力的前提
下,择机通过股权转让、资产注入或其他合法方式,对相关项目进行收购,投资


                                   13
集团将予以无条件支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暂不参与河南省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并对其 65%的股权进
行托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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