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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豫能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1-10-29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
董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方式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方式
申请授信额度,能够降低上市公司融资成本,提升中长期贷款占比,符合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以控股
股东提供担保方式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兑现高管人员2020年度薪酬
    根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牵头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管理业绩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
考核,公司董事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了高管人员2020年度的薪酬。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2020年度履职
情况的考核,按照《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规定的
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进行,相关人员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也申请回避了表决,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此,我们同意发放高管人员2020年度薪酬合计494.75
万元。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京宝、刘    振、史建庄
                                       2021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