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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招商公路: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2020-12-08  

                        证券代码:001965           证券简称:招商公路             公告编号:2020-83

债券代码:149144           债券简称:20 招路 D1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 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兑付债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1日。
     3、兑付资金发放日:2020年12月14日。
     4、债券摘牌日:2020年12月14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发行的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0 招路 D1”债券代码:149144)将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开始支付自 2020 年 7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
期债券的本金。
    为保证本次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20 招路 D1”(债券代码:149144)。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2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50 天。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30%,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到期
一次还本付息。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
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
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起息日:2020 年 7 月 17 日。
    10、付息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2020 年 12 月 14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不设债项评级。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本年度票面利率为2.30%,每手面值1,000元的本期债券本次兑付
兑息金额为1,009.45205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
取得的实际每1,000元的本期债券兑付兑息金额为1,007.561644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本期债券的利息暂免征税,债券持有人取
得的实际每1,000元的本期债券兑付兑息金额为1,009.452055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停牌起始日、兑付资金发放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券债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1日。
    2、兑付资金发放日:2020年12月14日。
    3、债券摘牌日:2020年12月14日。
    四、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12月14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30日
发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
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12月11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终止交易。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2020年12月11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六、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
    根据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申请,公司
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款到账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
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公司未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账
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公司将采
取场外兑付的方式,另行公告。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
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信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岳屏
    联系方式:010-56529051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航、吴震、于蔚然
    联系方式: 010-57615900
    3、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