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共同增资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2019-12-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增资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之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2019 年 12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分
道制实施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
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商蛇口”、“上市公司”或“公司”)共同增资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
顾问,对本次交易涉及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是否涉及发行股份、上市公
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等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
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
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
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
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招商蛇口与标的公司同
属“房地产业”(K70)。招商蛇口与标的公司均不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
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
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或企业。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行业与企业均不属
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关于加快推进
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
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或企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1、本次重大资产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
招商蛇口聚焦园区开发与运营、社区开发与运营、邮轮产业建设与运营等业
务。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深圳市招商前海驰迪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驰
迪”)及深圳市前海鸿昱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鸿昱”)尚未开展任
何实质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招商驰迪及前海鸿昱拟从事与上市公司园区开发
建设与运营相似的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招商蛇口与本次交易的
标的资产同属“房地产业”(K70)。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前 36 个月内,招商局集团始终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
会发生变化,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涉及发行股份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
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以及本独立财务顾问项目组查询相关公开信息的结果,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五、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增资合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康昊昱 李 晛
翁伟鹏 张 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