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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鸿达兴业: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6-10-24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 2016-127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6 年 10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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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周奕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俊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刘光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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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2,470,493,199.31       11,705,588,151.88      12,150,135,738.07                   2.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698,554,646.28        3,985,904,180.10        4,403,816,377.89              -16.01%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57,915,036.81                   28.25%       3,594,701,093.85                  27.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5,634,782.26                    83.54%        521,671,085.39                   54.5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33,819,963.53                   104.17%        501,970,253.28                   64.67%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9,238,629.67               -25.76%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20                  80.85%                 0.2126                  4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17                  81.93%                 0.2121                  41.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15%                   3.63%                  14.82%                  4.78%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6 年 1 月,公司完成对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交所”)的收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塑交所及其
子公司,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期初及上年同期的财务数据进行了相应调整。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471.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5,299,743.1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203,399.7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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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69,538.6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36,834.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1,410.00

合计                                                                      19,700,832.1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9,804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鸿达兴业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79%       985,747,992       132,838,808 质押                 559,284,723
限公司

广州市成禧经济
                    境内非国有法人         7.26%       175,505,415                  0 质押                166,360,681
发展有限公司

乌海市皇冠实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6.92%       167,236,095                  0 质押                163,474,092
有限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5.50%       132,838,808       132,838,808
能三号

广东潮商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75%        66,419,404        66,419,404 质押                  66,419,250
管理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资管-
上海银行-海通
                    其他                   1.19%        28,785,439                  0
海富 27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中广核财务有限
                    国有法人               0.96%        23,191,813                  0
责任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 其他                        0.89%        21,509,202                  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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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约定购回
专用账户

君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万 其他                         0.73%       17,648,171               0
能保险产品

中信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朱雀 9 其他                         0.31%        7,387,402               0
期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852,909,184 人民币普通股          852,909,184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75,505,415 人民币普通股          175,505,415

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                                                 167,236,095 人民币普通股          167,236,095

海通证券资管-上海银行-海通
                                                                        28,785,439 人民币普通股           28,785,439
海富 2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3,191,813 人民币普通股           23,191,8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
                                                                        21,509,202 人民币普通股           21,509,202
专用账户

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
                                                                        17,648,171 人民币普通股           17,648,171
能保险产品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朱雀 9 期                                          7,387,402 人民币普通股            7,387,402

扬州市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678,288 人民币普通股            5,678,288

陈焕鹏                                                                   5,501,845 人民币普通股            5,501,845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乌海市皇冠实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业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王羽跃先生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该 3 名股东与
说明
                                  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其他股东之间的关系不详。

                                  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878,165,586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股股份,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107,582,406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股股份,因此,合计持有公司 985,747,992 股股份。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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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较期初/上年同
序号            科目名称                                             变动原因
                              期变动幅度(%)
                                      合并资产负债表科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于2016年6月
  1      应收账款                41.45%         末转固投产,本期PVC、烧碱产销量增加,同时PVC等主
                                                要产品市场价格上涨,使得销售额增加,应收账款余额
                                                相应增加。
                                                三季度中谷矿业新增PVC产能30万吨/年、烧碱产能30万
  2      预付款项                47.70%
                                                吨/年,相关生产所需预付材料款增加。
                                                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建设期形成的增值税
  3      其他流动资产            80.38%
                                                待抵扣进项税余额重分类至本科目。
                                                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于2016年6月末转固投
  4      固定资产                83.08%
                                                产,相应在建工程科目金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5      在建工程                -92.55%        (同上)
                                                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生产线的建设期工程
  6      工程物资                -94.63%
                                                物资随转固相应处理,减少了工程物资。
                                                公司加大对土壤调理剂产品和土壤修复业务的推广力
  7      长期待摊费用            32.36%         度,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的土壤修复示范基地投入
                                                加大,相关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本年公司完成对塑交所股权的收购,根据收购协议约
  8      其他应付款              784.35%        定,股权收购款分五期支付,因此,未到期的应支付收
                                                购款列入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根据相关合同约定期限情况重分类至本科目的事项增
  9                              51.24%
         负债                                   加。
                                                本期子公司中谷矿业新增融资租赁事项,应付融资租赁
 10      长期应付款              752.41%
                                                款增加。
                                                期末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已转固投产,“在
 11      递延所得税负债          -70.05%
                                                建工程(试生产亏损)”相应金额转出。
                                                2016年7月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
 12      股本                    148.64%        体股东送红股,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使得期末股
                                                本总额增加。
                                                2016年7月公司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
                                                相应减少资本公积;同时,公司完成对塑交所股权的收
 13      资本公积                -92.49%
                                                购,根据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冲
                                                减部分资本公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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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利润表(2016 年 7-9 月)科目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谷矿业PVC/ 烧碱综合项目一期于
                                          2016年6月末转固投产后,本期PVC、烧碱的产销量大幅
1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19.43%     增加,以及本期主要产品PVC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使得
                                          本期PVC平均售价高于上年同期,因此,销售过程的相
                                          应税款随之增加。
                                          本期PVC、烧碱、土壤调理剂等产品产销量增加,相应
15   销售费用                 96.06%
                                          销售费用增加。
                                          本期因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转固投产,以及
16   管理费用                 281.70%     土壤调理剂、塑交所等业务规模增加,相关管理费用增
                                          加。
                                          子公司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转固投产后,支
17   财务费用                 82.39%      付的固定资产融资利息不再作资本化处理,增加本期财
                                          务费用。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幅较大,本期计提的坏账损失金额
18   资产减值损失            1168.84%
                                          相应增加。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19   投资收益                27487.26%    “乌海化工”)参股子公司内蒙古蒙华海勃湾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本期净利润高于上年同期。
                                          本期子公司取得政府补贴增加,其中,子公司乌海化工、
                                          包头市新达茂稀土有限公司、塑交所取得维稳就业政府
20   营业外收入               866.22%
                                          补贴,塑交所获得产业集群平台补贴和智能物流园信息
                                          平台建设补贴。
21   所得税费用               70.17%      本期利润增加,相应所得税费用增加。
                                          本期主要产品PVC价格上涨,且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2                            83.54%      项目一期转固投产后,PVC、烧碱等产品产销量高于上
     的净利润
                                          年同期。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6年1-9月)科目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转固投产后,PVC、烧
23                            34.44%
     付的现金                             碱产销量增加,相应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增加。
                                          中谷矿业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转固投产后,为满足生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                   产经营需求,相关从业人员及员工薪酬增加;同时土壤
24                            76.47%
     工支付的现金                         修复等新业务推广也增加了相应的人员配置,因此,支
                                          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及利润均大幅增加,按照税法要求缴
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371.38%
                                          纳的各项税款增加。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
26                            -35.63%     上年同期支付的经营性往来款项较多。
     有关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上期塑交所向乌海市新能源集团发展有限公司转让部
27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99.98%
                                          分在建工程。
     回的现金净额
28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67.72%     塑交所开展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业务投入的资金增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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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年同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期未发
 29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0.00%
                                             生。
 3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2.54%      本期因银行借款转贷和新增贷款而取得的借款增加。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
 31                              65.94%      本期收到的票据贴现款和融资租赁款增加。
         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                  本期支付的票据到期解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融
 32                              48.02%
         有关的现金                          资租赁租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本期偿还到期债务的金额增加,且本期支付的票据到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3                             -294.11%     解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融资租赁租金较上年同
         流量净额
                                             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度
    根据公司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包括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18,848.8211万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发行数量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
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承诺认购数量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16.02元/股的90%,即不低于14.42元/股。
    2016年7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692 号),中
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予以受理。
    2016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692
号),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及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监会提
交书面回复意见。
    经公司于201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慎重考虑与研究,决定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271,800万元调减至不
超过121,534.15万元,同时,鉴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调整以及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
年7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发行价格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价格由不低于14.42元/股调整为不低于5.65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由不超过18,848.8211万股调
整为不超过21,510.4690万股。2016年8月23日,公司刊登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批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2016年7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2016年7月18日的公司总股本958,860,282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068721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27488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137443股。因此,公司总股本由958,860,282股变更为2,416,918,952股。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计算本报告中的相关每股收益时,按照因上述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后的股数计算。



                                                                                                  8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新设子公司情况
    2016年8月,公司全资子公司西部环保有限公司在柬埔寨投资设立“WESTER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CAMBODIA) CO., LTD.”(即“西部环保(柬埔寨)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亿柬
埔寨瑞尔,法定代表人:刘奎,注册地址:柬埔寨金边,主要经营:化肥和农用化学品(土壤调理剂)销
售;稻谷、葡萄、芒果、香料、橡胶等农产品种植和销售。西部环保(柬埔寨)有限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
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加快公司土壤修复业务在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的推广工作,有效拓展公司土壤修
复产品的海外市场,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本次在柬埔寨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国家“一
带一路”战略的政策导向,对于推动公司土壤修复业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进展
    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可解锁/行权的议案》、《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行权期的解锁/行权条件、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均已满足,同意对53名激励对象的8,632,60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对56名激励对
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中的3,758,239份进行行权,对1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中的
1,411,545份进行行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2016
年8月12日修订)和《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上述限制性股
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手续在办理中。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鸿达兴业集团
                                           本次重组认购的公司 330,299,105 股股                                 截至 2016 年 7
                有限公司;广州                                                                   2013 年 5 月
                                           份自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                                  月 29 日,已
                市成禧经济发    股份限售                                           2013 年 05   17 日至
                                           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之                                  履行完毕,无
                展有限公司;乌 承诺                                                 月 17 日     2016 年 5 月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违反承诺情
                海市皇冠实业                                                                    16 日
                                           关规定执行。                                                        形。
                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时所                               对于乌海化工在 2013-2015 年三个会计
作承诺          鸿达兴业集团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承诺
                                                                                                至业绩承
                有限公司;广州              数分别为 29,517.53 万元、42,381.42 万                               截至 2016 年 7
                                业绩承诺                                                        诺到期及
                市成禧经济发               元和 49,326.41 万元。若乌海化工在       2013 年 05                  月 7 日,已履
                                及补偿安                                                        补偿义务
                展有限公司;乌              2013-2015 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 月 17 日                         行完毕,无违
                                排                                                              履行完毕
                海市皇冠实业               润数未达到乌海化工净利润承诺数,则                                  反承诺情形。
                                                                                                之日止
                有限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就
                                           未达到净利润承诺数的部分按照《盈利


                                                                                                                                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为避免同业竞争,鸿达兴业集团、成禧
                          公司、皇冠实业承诺,自本次重组完成
                          后:(1)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
                          实业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不利用对
                          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2)鸿达兴业集
                          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且促使本集
                          团其他成员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
                          公司的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至鸿达兴
                          任何业务及活动。(3)鸿达兴业集团、成                业集团不
                          禧公司、皇冠实业将且促使本集团其他                 再系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   关于同业
                          成员不会利用从公司获取的信息,直接                 直接或间
有限公司;广州 竞争、关
                          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                   接控股股   正常履行中,
市成禧经济发   联交易、                                         2012 年 03
                          务。(4)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                东之日或   无违反承诺
展有限公司;乌 资金占用                                          月 23 日
                          实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成禧公司   情形。
海市皇冠实业   方面的承
                          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产                 非鸿达兴
有限公司       诺
                          生同业竞争,并促使本集团其他成员采                 业集团一
                          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致行动人
                          (5)如本集团可能获得与公司构成或可                  之日止
                          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鸿达兴业
                          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将尽最大努
                          力,促使将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公司。
                          若由本集团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鸿达
                          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承诺促
                          使本集团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且给予公司选择
                          权,由其选择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

                          鉴于乌海化工成立控股子公司金材实业
                          从事销售业务,为落实鸿达兴业集团已
                          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进一步承诺:
                          逐步将鸿达兴业集团及其控制的除乌海
                          化工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以
               关于同业                                                      至鸿达兴
                          下简称"本集团")从事的 PVC、烧碱、
               竞争、关                                                      业集团不
                          纯碱等可能与乌海化工及其子公司产生                            正常履行中,
鸿达兴业集团   联交易、                                         2012 年 10   再系公司
                          同业竞争的化工原料(此处化工原料指                            无违反承诺
有限公司       资金占用                                         月 29 日     直接或间
                          PVC、烧碱、纯碱、盐酸、液氯、硫化                             情形。
               方面的承                                                      接控股股
                          碱、白炭黑、上述化工原料范围为乌海
               诺                                                            东之日止
                          化工目前经核准可从事生产和销售的化
                          工原料种类)贸易业务转移给金材实业,
                          并实现该等业务、人员的平稳过渡;自
                          2012 年 11 月起,本集团不再从事 PVC、
                          烧碱和纯碱等可能与乌海化工及其子公



                                                                                                     1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形成同业竞争的化工原料贸易业务。

                                           1、本次重组完成后,鸿达兴业集团、成
                                           禧公司、皇冠实业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
                                           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
                                           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                    至鸿达兴
                                           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                    业集团不
                                           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                    再系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     关于同业
                                           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直接或间
               有限公司;广州 竞争、关
                                           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接控股股       正常履行中,
               市成禧经济发     联交易、                                 2012 年 03
                                      切实保护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2、                        东之日或       无违反承诺
               展有限公司;乌 资金占用                                    月 23 日
                                      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保                         成禧公司       情形。
               海市皇冠实业 方面的承
                                      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                         非鸿达兴
               有限公司      诺
                                      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                         业集团一
                                           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                    致行动人
                                           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                    之日止
                                           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地位
                                           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本次重组后公司的独立性,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                    至鸿达兴
                                           相关规定,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                    业集团不
                                           皇冠实业承诺:不会因本次重组完成后                    再系公司
               鸿达兴业集团     关于同业
                                           增加所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而损害公司的                    直接或间
               有限公司;广州 竞争、关
                                           独立性,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                    接控股股       正常履行中,
               市成禧经济发     联交易、                                            2012 年 03
                                           业务上继续与公司保持五分开原则,并                    东之日或       无违反承诺
               展有限公司;乌 资金占用                                               月 23 日
                                           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成禧公司       情形。
               海市皇冠实业     方面的承
                                           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公司提供担                    非鸿达兴
               有限公司         诺
                                           保,不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持并维护                    业集团一
                                           公司的独立性,维护公司其他股东的合                    致行动人
                                           法权益。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其他                    之日止
                                           股东造成损失,一切损失将由其承担。

                                           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
               鸿达兴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潮商会投资管理有
               有限公司 、国
                                           限公司承诺:其于 2015 年 7 月认购的鸿                 2015 年 7 月
               华人寿保险股                                                                                     正常履行中,
                                股份限售 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             2015 年 07   21 日至
               份有限公司-                                                                                     无违反承诺
                                承诺       131,752,305 股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       月 21 日     2018 年 7 月
首次公开发行   万能三号、广东                                                                                   情形。
                                           日(2015 年 7 月 21 日)起 36 个月内不                20 日
或再融资时所   潮商会投资管
                                           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作承诺         理有限公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
                                非公开发                                                                        正常履行中,
               公司全体董事、              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2016 年 03
                                行股票相                                                                        无违反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 月 29 日
                                关承诺                                                                          情形。
                                           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1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
                          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积极
                          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
                          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
                          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
                          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
                          施。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
                          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
                          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
                          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
                          监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
                          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非公开发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                               正常履行中,
鸿达兴业集团                                                     2016 年 03
                 行股票相 东,本公司郑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                           无违反承诺
有限公司                                                         月 29 日
                 关承诺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情形。

                 非公开发 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                             正常履行中,
公司实际控制                                                     2016 年 03
                 行股票相 人,本人郑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                           无违反承诺
人周奕丰                                                         月 29 日
                 关承诺   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情形。

                          1、从鸿达兴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
                          日(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六个月至本
                          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未减持鸿达兴业
                          股票。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发
                          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                  至本次发
鸿达兴业集团
                          鸿达兴业股票的计划。3、本公司将严格                 行(2016 年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广州                                                   2016 年 08
                 其他承诺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                  非公开发   无违反承诺
市成禧经济发                                                     月 21 日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指引,依法                  行)完成后 情形。
展有限公司
                          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                  六个月内
                          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积极配合发行
                          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本公司系自愿
                          作出上述承诺,并愿意接受本承诺函的
                          约束,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鸿达兴业集团就认购公司 2016 年非公                  至本次非   正常履行中,
鸿达兴业集团                                                     2016 年 08
                 其他承诺 开发行股票事宜出具以下承诺:本公司                  公开发行   无违反承诺
有限公司                                                         月 21 日
                          认购鸿达兴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                  股票发行   情形。


                                                                                                      1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金均系本公司自有资金或本公司通过合               认购完成
                          法途径筹集的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               之日。
                          代持、结构化安排,亦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来源于鸿达兴业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本公司承诺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发行后至鸿达兴业发出《缴款
                          通知书》期间,具备缴纳履行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认购义务所需要资金的能
                          力,并按照本公司与鸿达兴业签署的《认
                          购协议》及其《认购补充协议》的约定
                          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关于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业
                          绩独立核算的承诺函》:2015 年 10 月 29
                          日、12 月 25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
                          东金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实
                          业”)分别与鸿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广
                          东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新能源”)签署了《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广东塑料交
                          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
                          约定上市公司和金材实业合计受让鸿达
                          兴业集团、周奕丰、广东新能源合计持
                          有的塑交所 95.64%的股权。上市公司及
                          塑交所现就有关事宜补充说明及承诺如
                          下:(1)塑交所及其子公司均为独立的
                          企业法人,其业务、财务、资产等均独               至塑交所
广东塑料交易                                                                          正常履行中,
                          立于上市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具有独立 2016 年 08    业绩承诺
所股份有限公   其他承诺                                                               无违反承诺
                          的财务核算系统,其能对财务状况及经 月 21 日      履行完毕
司                                                                                    情形。
                          营成果进行有效的独立核算;(2)在核              之时。
                          算根据《广东塑料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的被收购主体
                          业绩承诺时:在被收购主体利润补偿期
                          限内,如被收购主体使用上市公司及其
                          他关联方投入的资金,将按照“有偿使
                          用”的原则,根据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
                          用天数及被收购主体同期向金融机构的
                          借款利率模拟计算资金使用费,并将该
                          金额(扣除所得税影响)从被收购主体
                          当期实际实现的承诺效益中予以扣除;
                          (3)塑交所与上市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发
                          生的交易均按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履
                          行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导致增厚被收
                          购主体经营业绩及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


                                                                                                   13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                   公司股权
                                                                                                               正常履行中,
                 鸿达兴业股份     股权激励 本激励计划。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2014 年 04        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承诺                                                                                                   无违反承诺
                 有限公司         相关承诺 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 月 10 日          实施完毕
                                                                                                               情形。
                                           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                   之日止。
                                           款提供担保。

                                           承诺塑交所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
                                           和 2018 年四个会计年度实现的经审计
                                           的税后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至业绩承
                 鸿达兴业集团
                                  业绩承诺 分别不低于 3,500 万元、10,000 万元、                 诺到期及       正常履行中,
                 有限公司、周奕                                                    2016 年 01
                                  及补偿安 15,000 万元和 20,000 万元。若塑交所在                补偿义务       无违反承诺
                 丰、广东新能源                                                    月 15 日
                                  排       2015-2018 年四个会计年度的实际净利                   履行完毕       情形。
                 集团有限公司
                                           润数未达到塑交所净利润承诺数,则鸿                   之日止
                                           达兴业集团、周奕丰及广东新能源应以
其他对公司中
                                           现金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小股东所作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
诺
                                           公司持续创新的肯定,为支持上市公司
                                           发展,鸿达兴业集团承诺自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起 6 个月内(即 2016 年 8 月 1                                正常履行中,
                 鸿达兴业集团                                                      2016 年 08   2017 年 1 月
                                  其他承诺 日至 2017 年 1 月 31 日前)不减持公司                               无违反承诺
                 有限公司                                                          月 01 日     31 日
                                           股份。同时,鸿达兴业集团将一如既往                                  情形。
                                           地依法支持上市公司经营工作,帮助公
                                           司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督促公司不
                                           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承诺是否按时
                 是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无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44.48%       至                            63.75%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75,000      至                                85,000
(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1,908.5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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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子公司中谷矿业 PVC/烧碱综合项目一期转固投产后公司 PVC、
                                                       烧碱产能增加,预计本年产销量高于上年;且预计下半年 PVC 平均市
                                                       场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价格高于上年同期,因此,预计本年 PVC 产品利润高于上年。
                                                       2、2016 年 1 月公司完成对塑交所的收购,塑交所带来新的利润贡献。

                                                       3、预计 2016 年度公司土壤调理剂和土壤修复业务利润较上年有所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计入权益的累
                                 本期公允价                        报告期内购 报告期内售 累计投资收
  资产类别    初始投资成本                     计公允价值变                                              期末金额     资金来源
                                 值变动损益                          入金额     出金额         益
                                                      动

股票                139,980.00      1,740.00                                                -59,210.00     80,770.00 自有资金

其他            1,904,600.00                                                                             1,904,600.00 自有资金

合计            2,044,580.00        1,740.00                0.00         0.00       0.00    -59,210.00 1,985,370.00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7 月 0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2016 年 07 月 0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2016 年 07 月 0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2016 年 07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7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2016 年 07 月 1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及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7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相关。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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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07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的原因。

                                        了解业务发展情况、竞争优势、发展规划等,参观公司部分
2016 年 07 月 19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生产基地、土壤修复示范基地。

2016 年 07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及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7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8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及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8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及生产经营情况。

2016 年 08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2016 年 08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有关内容。

2016 年 09 月 0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2016 年 09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参加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事项。

2016 年 09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限制性股票拟解锁数量。

2016 年 09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2016 年 09 月 2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周奕丰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