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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星股份: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予以事先认可的说明2021-04-02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事先认可的说明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
的资深审计机构,具备较强的独立性和较高的专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执行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
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公司继续聘任其担任公
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没有异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陈智敏:                 毛美英:                   周岳江:




                                                2021 年 3 月 20 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事先认可的说明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认为:
    公司及分、子公司与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
常关联业务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上述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
价公允,未发现通过交易转移利益或其他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
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陈智敏:                 毛美英:                  周岳江:




                                                   2021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