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公告编号:2016-70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冬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郭翠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742,152,205.59 13,431,440,029.83 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517,095,203.00 5,524,278,182.70 -0.13%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222,698,535.23 -5.75% 2,929,733,598.68 -12.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5,008.59 -94.75% 18,471,319.75 -69.8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174,774.28 -168.02% -106,062,788.93 -17.7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493,678,514.45 2,353.0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94.88% 0.0132 -69.9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17 -94.88% 0.0132 -69.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4% 0.83% 0.33% -69.62%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467,781.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87,093,815.4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592,972.6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82,101.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913,331.7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1,503,519.43 合计 124,534,108.6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3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4,10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芜湖德豪投资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94% 292,356,800 100,000,000 质押 277,050,000 限公司 质押 130,000,000 吴长江 境内自然人 9.31% 130,000,000 130,000,000 冻结 130,000,000 王晟 境内自然人 2.46% 34,406,4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13% 15,824,0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 其他 1.10% 15,298,331 一零组合 杨君 境内自然人 0.67% 9,345,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招商丰 庆灵活配置混合 其他 0.52% 7,214,957 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周麦中 境内自然人 0.47% 6,580,500 质押 6,580,000 曹子荣 境内自然人 0.43% 6,050,000 宫冰 境内自然人 0.41% 5,716,99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192,356,800 人民币普通股 192,356,800 4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王晟 34,406,400 人民币普通股 34,406,4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824,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824,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15,298,331 人民币普通股 15,298,331 杨君 9,345,200 人民币普通股 9,345,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丰 庆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7,214,957 人民币普通股 7,214,957 资基金 周麦中 6,580,500 人民币普通股 6,580,500 曹子荣 6,0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50,000 宫冰 5,716,991 人民币普通股 5,716,991 博时基金-农业银行-博时中证 4,722,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22,000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中,第二大股东王晟持有第一大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 10%的股份,与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冬雷先生是兄弟关系,因此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与王晟属 说明 于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杨君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9,345,200 股;2、宫冰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583,991 股外,还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4,133,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16年9月末 2015年末 同比增减 增减变动原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 1,317,972.60 -100.00%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远期结汇合约到期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少所致。 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88,906,349.10 164,066,974.33 -45.81%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应收票据结算背书转让 增加所致。 应收利息 1,367,200.74 5,152,845.47 -73.47%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结构性存款应收利息减 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 632,341,340.24 921,433,449.97 -31.37% 主要是报告期收回出售子公司珠海盈瑞股 权款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1,666,732.42 254,095,550.04 38.40% 主要是报告期蚌埠LED产业基地设备预付 款和售后回租业务保证金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 3,890,983,450.00 2,935,693,400.00 32.54% 主要是报告期增加融资规模所致。 预收款项 133,775,118.59 79,154,361.85 69.01%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小家电业务和芯片业务 预收款增加所致。 应付利息 21,125,334.00 39,745,083.35 -46.85% 主要是报告期内按期支付公司债券利息所 致。 长期借款 268,167,000.00 414,404,000.00 -35.29% 主要是报告期内芜湖、大连等地LED项目 贷款陆续到期减少所致。 长期应付款 192,615,030.09 391,236,638.25 -50.77% 主要是部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重分类 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预计负债 59,500.00 124,336.51 -52.15% 主要是由于LED显示屏产品已过保质期冲 销保证金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20,500.41 2,094,029.35 -32.16% 主要是报告期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 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因汇率 变动产生的所得税影响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19,010,418.36 6,643,881.09 -386.13% 主要是人民币贬值汇率变动引起外币折算 差减少所致。 利润及现金流量表 2016年1-9月 2015年1-9月 同比增减 增减变动原因 项目 资产减值损失 26,882,831.89 2,853,514.07 842.10% 主要是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658,716.06 -100.00% 主要是由于去年同期取得远期结汇合约公 允价值变动所致。 投资收益 33,807,227.81 15,058,205.52 124.51% 主要是报告期内联营企业雷士照明获得盈 利增加所致。 6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营业外支出 6,007,583.83 3,405,117.69 76.43%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合同违约金和赔偿款 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1,343,685.50 -8,343,229.64 116.11%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非全资子公司收到计 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贴使盈利增加所致。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25,654,299.45 -5,493,509.84 -366.99% 主要是人民币汇率变动所致。 差额 基本每股收益 0.0132 0.0439 -69.93% 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减少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 0.0132 0.0439 -69.93% 主要是报告期内净利润减少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2,837,213.96 229,658,087.89 -33.45% 主要是报告期小家电国外销售减少导致出 口退税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 194,400,494.44 81,284,641.35 139.16% 主要是报告期收到政府补贴增加所致。 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3,603,649.23 71,100,215.64 59.78% 主要是报告期缴纳增值税和代扣代缴税金 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7,228,337.34 - 100.00% 主要是报告期收到联营公司雷士照明2015 的现金 年度的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 5,358,398.98 754,966.66 609.75% 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技术改良置换设备收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248,481,158.00 - 100.00% 主要是报告期收到出售子公司珠海盈瑞股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权款增加所致。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40,000,000.00 - 100.00% 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结构性存款到期收回 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 378,899,378.59 558,975,135.33 -32.22% 主要是报告期LED产业基地投入减少所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致。 资产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200,588,296.33 60,000,000.00 234.31% 主要是报告期收购子公司大连综德照明支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付现金增加所致。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100,000,000.00 - 100.00% 主要是报告期增加结构性存款支付现金所 动有关的现金 致。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200,000,000.00 -100.00% 主要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金 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5,667,716,173.00 3,951,791,621.00 43.42% 主要是报告期收到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 金 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177,445,910.72 347,397,426.83 -48.92% 主要是报告期取得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减 动有关的现金 少所致。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4,958,889,023.00 3,136,476,887.00 58.10% 主是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12德豪债 金 赎回款所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362,222,161.49 198,920,373.31 82.09% 主要是报告期归还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增 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动有关的现金 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59,156,545.45 267,386,883.99 71.72% 主要是报告期销售回款增多所致。 净增加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以前年度签订持续至报告期内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经2010年8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 美国Veeco公司、德国AIXTRON AG公司分别签署70台、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61亿美元,在 2011年底之前分批交货;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扬州德豪润达光电有限公司与美国Veeco公司签署30台MOCVD设备的采购 合同,合同总金额不超过0.765亿美元,在2011年3月底之前分批交货。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芜湖德豪润达、扬州德豪润达共计已到货MOCVD设备92台,其中:71台已调试完成开始量产,3台设 备用于研发;其余设备正处于安装调试过程中。 (二)重要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1、2012年3月,鸿道佳扬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北美电器《战略合作协议》纠纷一案,要求北美电器履行协议约定的各 项费用1,359万元。 2014年4月29日,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2)朝民初字第89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北京鸿道佳扬科贸有 限公司的诉讼请求。鸿道佳扬不服判决,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4年12月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审裁判,发 回重审。重审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号为“(2015)朝民(商)初字第03205号”,该法院启动调解程序。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双方达成和解,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朝民(商)初字第0320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 如下:北美电器向弘道佳扬支付一百四十万元,该款项支付后,双方关于《战略合作协议》的争议全部终结。北美电器已向 弘道佳扬支付上述140万元。 2、2015年4月7日,惠州国展朗耐电子有限公司因《采购合作协议》纠纷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案件号为: (2015)珠香法高民二初字第54号。国展朗耐要求本公司支付《采购合作协议》项下采购灯带及配件的拖欠货款、滞纳金及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合计860万元。2015年5月6日,本公司就上述案件提出反诉,要求向国展朗耐退还不合格的灯带及配 件共计407,486.5元并在货款中抵扣,且要求国展朗耐赔偿本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662,123.8元及利息。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已经两次开庭审理,目前正在就涉案产品的质量问题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司 法鉴定;同时,法院将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 3、2015年8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芜湖德豪润达科技有限公司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惠州国展朗耐电子有限公司, 要求国展朗耐赔偿因其提供不合格灯带导致本公司与子公司的直接损失、商誉损失、利益损失及相关诉讼费用等合计1,140 万元。案件号为“(2015)芜经开民二初字第00607号。”国展朗耐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2015] 芜经开民二初字第0060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国展朗耐的管辖权异议,其不服上述驳回管辖权裁定而提起上诉。2016 年2月19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16]皖02民辖终23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案件将在法院主持下启动调解程序。 4、安徽中智光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向安徽铜官山区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锐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 件号为“(2015)铜官民二初字第01607号”。安徽中智要求深圳锐拓支付其采购支架所拖欠的货款、利息及诉讼费用等合计 8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871.85万元。安徽铜官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并出具了“(2015)铜官民二初字第01607号《民事判决书》”。根据该判决书, 法院认为深圳锐拓应按照依法成立的合同承担给付货款义务,判决深圳锐拓向安徽中智一次性支付拖欠货款7,736,829.86元 及利息;并驳回深圳锐拓的反诉请求及质量检测主张。深圳锐拓不服一审判决并于2016年6月提起上诉。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案已经过二审开庭审理,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现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5、吴长江(原告)于2016年8月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王冬雷(被告一)、公司(被告二)、雷士照明(被告三,前 述三被告合称“被告”),并追加NVC Inc.为第三人,原告称其与相关被告于2012年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主 要就推动公司与雷士照明整体战略合作及规划达成初步意向,现原告主张该合同无效,基于该合同原被告双方取得的财产应 当予以返还,即原告吴长江名下所持有公司股份13,000万股,应依法返还公司所有,公司子公司德豪香港所持有的雷士照明 股份58,742.90万股,应依法返还原告吴长江所有。同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协议无效导致的借款利息损失等580万元 并承担该案诉讼费。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8月受理该案件,案件号为“(2016)粤1302民初7972号”。本公司已于 2016年9月对该案管辖权提出异议。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案件处于管辖权异议审理阶段。 (三)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事项 经2012年8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 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2013年3月,该事项暂时中止。 2013年5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公司重启短期融资券申请事项并对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进行了修订,拟将注册规模由10亿元调减为8亿元,承销银行由中国农业银行修改为中国境内合资格的商业银行并授权董事 长聘请具体的承销银行,方案其余条款不变。修订后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已分别经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近年来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 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短期融 资券事项。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本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情况说明 公司在2015年11月10日公告,公司拟与国家级产业基金合作共同收购境外某照明企业资产,预计涉及金额约在40-60亿元人 民币之间。经过与资产出售方的进一步洽谈,以及公司聘请的境外中介机构对并购标的资产的初步了解,公司对并购标的资 产价值进行了初步评估,并于2016年1月15日向资产出售方提交该项并购业务的交易建议书(非约束性报价函)。公司向欧 司朗提交非约束性报价函后,双方就合作细节展开过多次深入的交流及谈判,但双方在业务经营、商务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 分歧。经过认真评估,公司认为本次资产收购难以达成期待的协同效应,鉴于此,公司决定放弃并终止本次资产收购事项。 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1)。 (五)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14日、2016年5月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以不低于5.43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832万股(含36,832万股),募集 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6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36号),分别于 2016年8月5日、8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回复内容及回复内容修订稿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 材料。 (六)公司债券发行事项说明 9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5年12月8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 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拟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非公开发行规模不 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债券,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结合证券市场的变化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6年2 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撤回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关于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 年1月29日出具《关于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截止 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未实施。 (七)重要关联交易事项 1、2015年出售凯雷电机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与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珠海盈瑞签署了《框架协议》。本公司部分房地产及不可分割 的附属设施等资产整合至全资子公司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后,将持有的凯雷电机100%股权转让给珠海盈瑞。本次股权转 让以中介机构作出的评估值57,268.74万元作为转让价格,该等对价分期支付,珠海盈瑞应于2016年12月31日支付完毕。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珠海盈瑞已支付给本公司2,000万元。 2、继续收购雷士照明股权的关联交易 2014年4月20日,香港德豪润达与自然人吴长江先生及NVC Inc.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关于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6.86%股份 转让协议》,公司拟向吴长江先生及NVC Inc.受让其持有的雷士照明普通股214,508,000股(连同股息权利),占雷士照明已 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6.86%,交易价格由之前约定的每股2.95港元变更为每股2.34港元,交易金额501,948,720港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份中212,445,000股已完成过户,尚有2,063,000股未完成过户。 (八)关于公司持有雷士照明股份比例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二级市场购买及协议受让的方式合计持有香港上市公司雷士照明控 股有限公司的股份845,746,000股。雷士照明于2016年9月22日完成85,000,000股的新股发行,其总股本由3,128,448,000股增加 至3,213,448,000股,本公司持有雷士照明的股权比例由27.03%稀释至26.32%。 10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 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珠海德豪电器有限公司承诺: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 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②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3 年内,其不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③上述承诺期限满后,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 达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 个工作 日内做出公告。④如果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了《广东德豪润达电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 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则向公司 2005 年度股东 不再持有德豪润 公司(现已更名为 股改承诺 股改承诺 大会提出每 10 股转增不少于 5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 2005 年 09 月 20 日 达公司的股份之 正常履行中 “芜湖德豪投资有 案,并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投赞成票。(2)王晟承诺: 日止 限公司”)、王晟 ①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 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②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德豪 润达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德豪润达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 应当自该 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王冬雷、珠海德豪 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 2003 年 02 月 21 2003 年 02 月 21 日 正常履行中 资时所作承诺 电器有限公司(现 承诺 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 日起至其不再持 11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已更名为"芜湖德 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 有德豪润达的股 豪投资有限公司") 或间接的竞争,其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生产或销 份满两年之日止 王晟 售德豪润达已经生产或销售、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 于试生产阶段的产品;承诺不利用其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 的信息从事、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 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 的其他竞争行为。 承诺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或投资与德豪润达经营范围相同 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 展、参与、协助任何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与德豪润达进行直接 或间接的竞争,其将不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研发、生 珠海德豪电器有限 产或销售德豪润达已经研发、生产或销售的项目或产品(包括 公司(现已更名为" 但不限于已经投入科研经费研制或已经处于试生产阶段的项目 不再持有德豪润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 避免同业竞争 或产品)。承诺不利用其对德豪润达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从事、 2009 年 10 月 30 日 达公司的股份之 正常履行中 公司")王晟(2009 承诺 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德豪润达相竞争的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 日止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德豪润达利益的其他竞争行 承诺) 为;除非德豪润达的经营发展所必须,其不与德豪润达进行任 何关联交易,对于无法规避、确实需要的关联交易,其将严格 遵照德豪润达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予以进行,以杜绝通过关 联交易进行不正当的利益输送。 控股股东芜湖德豪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公 投资有限公司、第 司/我同意本次认购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2014 年 6 月 17 日 二大股东吴长江 股份锁定承诺 行股票的获配股份自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 2014 年 06 月 09 日 起至 2017 年 6 月 正常履行中 (2014 年非公开发 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股份 17 日止 行股票上市时关于 锁定程序。 股份锁定的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 公司已将相关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本公司 现金分红承诺 2015 年 06 月 30 日 长期有效 股东的现金分红承诺如下:未来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 分红政策纳入 12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所作承诺 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章程》的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规定,截至目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 前,上述承诺正 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常履行中。 本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将部分房产及土地资产注入珠海盈瑞, 然后再将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持有的珠海盈瑞的 100%股权 2014 年 12 月 16 芜湖德豪投资有限 转让给珠海德豪投资有限公司(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 关联交易承诺 2014 年 12 月 16 日 日起至 2016 年 12 正常履行中 公司 司),根据股权转让时的有关承诺,为避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 月 16 日止 运营,本公司有权在股权转让完成后 24 个月之内无偿使用珠海 盈瑞部分房地产用于本公司生产及员工宿舍用途。 本公司将凯雷电机的股权已经转让给关联方本公司控股股东全 资子公司珠海盈瑞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本项股权涉及本公 司用于增资的部分厂房、设备及宿舍尚处于使用状态。为避免 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凯雷电机相应地承诺在股权转让完 珠海凯雷电机有限 2015 年 12 月 12 成之日起至本次交易的款项全部支付完毕之前,将相关资产无 公司、本公司及芜 日起至本次交易 关联交易承诺 偿提供给本公司使用,待款项支付完毕后,将上述资产按市场 2015 年 12 月 12 日 正常履行中 湖德豪投资有限公 的款项全部支付 价格租给本公司使用。本公司承诺,与凯雷电机的关联交易将 司 完毕日止 严格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同时,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承诺, 尽量减少凯雷电机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并确认珠海盈瑞受让 取得凯雷电机的股权及资产后不会与本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同 业竞争。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不适用 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 划 13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0.00% 至 50.00% 度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986 至 2,979 间(万元)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986.21 公司生产经营保持平稳,重要参股子公司雷士照明的经营向好,公司预计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投资收益与去年同期相比会有所增加。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