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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豪润达:关于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8-11-26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8—11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 368,320,000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三)。



    一、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565 号)的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方式向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8,320,000 股,发行价格
5.4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99,977,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0,877,753.9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69,099,846.0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
第 ZC10698 号)。
    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完成了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的股份变更登记,并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
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764,72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
对象及数量如下:




                                       1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股数(股)     限售期(月)
         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托—
   1     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5 号集合资金信托         87,882,136        12
         计划
   2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872,928        12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3                                                 73,664,825        12
         聚宝盆 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华鑫
   4                                                 71,325,966        12
         信托慧智投资 1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鑫国际信
   5     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4 号集合资金         52,574,145        12
         信托计划
                     合计                           368,320,000        --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
托慧智投资 10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5 号信托计划”)、蚌埠高新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投资”)、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聚宝盆 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5 号信托计划”)、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103 号信托计划”)、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鑫国际信托—华鑫
信托慧智投资 104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104 号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在认购 2017 年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时承诺“一、 本公司本次认购取
得德豪润达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
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
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公司特向贵所申请将本
公司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
次认购而享有的德豪润达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三、 若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四、上
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在非公开发行中的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2
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68,32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8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名。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情况如下表: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数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数(股)               量(股)           本比例


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托—
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5 号集合资金信            87,882,136           87,882,136         4.98%
托计划


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2,872,928           82,872,928         4.7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
聚宝盆 5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73,664,825           73,664,825         4.17%
划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信托—华鑫
信托慧智投资 10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71,325,966           71,325,966         4.04%
划

北信瑞丰基金—招商银行—华鑫国际信
托—华鑫信托慧智投资 104 号集合资            52,574,145           52,574,145         2.98%
金信托计划
                合计                        368,320,000          368,320,000       20.87%



     5、本次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524,124,800   29.70%             0   368,320,000      155,804,800      8.83%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5,804,800    1.46%             0             0       25,804,800      1.46%
首发后限售    498,320,000   28.24%             0   368,320,000      130,000,000      7.37%


                                        3
股
二、无限售
             1,240,595,200    70.30%   368,320,000            0    1,608,915,200    91.17%
流通股
    合计     1,764,720,000   100.00%   368,320,000   368,320,000   1,764,720,000   100.00%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
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保荐机构对德豪润达2017年非公开发行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2017年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表。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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