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关于Lumileds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 德豪 编号:2020—61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Lumileds 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ETI”)
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86)。美国 Lumileds lighting company LLC(以下简称“Lumileds”、
“亮锐”)在美国法院发起了诉讼,指控德豪润达、王冬雷和陈刚毅等侵犯了其“商
业秘密”。加州法院陪审团认定 Lumileds 的商业秘密被挪用,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作出裁决:由于挪用商业秘密,ETI 少支出了研发费用,ETI 须向 Lumileds 补
偿研发费用 6600 万美元。
2019 年 5 月 6 日,加州圣克拉克县高等法院签发了判决决定书,具体判决如
下:
被告德豪润达、王冬雷和陈刚毅应承担连带责任,应向原告 Lumileds 支付
6600 万美元的赔偿金,并支付诉讼费用及按法定利率支付诉讼费利息,其中诉讼
费用的具体金额尚需由法院进一步确认;
德豪润达 (及其员工、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关联公司和/或代表)、王冬雷
和陈刚毅在全球范围内被永久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a)使用、披露、转让、许可或出售 Lumileds 的“商业秘密”;
(b)使用 Lumileds 的“商业秘密”并使用 A1、Au、CS、P6, PH 和 ZS 配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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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制作、分销、营销、进口、出口、提供销售或销售产品。
2019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法院法官驳回否决陪审团裁决和重新审理请求的
判令,公司向加州高院继续提起上诉。
2019 年 11 月 26 日,Lumileds 于美国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法院向公司子公
司德豪润达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4 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 2020-03 号公告)。按照 740 ILCS 160/5 法律文书的规定,Lumileds
公司请求伊利诺伊州库克县巡回法院就以下事项作出判决:
(a)撤销对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进行的股权转让;
(b)根据《统一防欺诈性转让法案》(740 ILCS 160/1 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的规定,向 Lumileds 公司判给进行股权转让的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
价值,其最高金额即为德豪润达与王冬雷欠付于 Lumileds 公司的款项金额;或者
可以选择为 ETI Solid State Lighting Inc.的财务运营任命一位接收人,以确保
对资金和资产进行适当的分配,以履行判决;
(c)向 Lumileds 公司判给损害赔偿、判前和判后利息、合理的律师费用、
以及同该类诉讼程序的提起和检控相关的费用;
(d)判给本院认为公平、正当的其他救济。
针对 Lumileds 提起的一系列诉讼,公司在国内提起多项反诉措施,具体如下:
1、2018 年 7 月,就 Lumileds 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侵犯德豪润达权益的行
为,德豪润达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 Lumileds 及其关联方
应向德豪赔偿相应直接、间接损失人民币 95,637,904.83 元;
2、2018 年 11 月,德豪润达(作为原告二)及子公司大连德豪光电(作为原
告一)作为共同原告,因发明专利权被侵害的原因,将 Lumileds (作为被告一)、
亮锐(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二)、亮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
告三)、珠海市今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南屏分公司(作为被告四)、珠海市今一通
信设备有限公司(作为被告五)、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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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共同被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判令六被告立即停止侵犯
原告名称为“一种 LED 倒装芯片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判令六被告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5 亿元人民币;判令六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用。
3、2019 年 4 月,德豪润达(作为原告一)及王冬雷先生(作为原告二)、陈
刚毅先生(作为原告三)作为共同原告,因商业秘密纠纷一案,将 Lumileds LLC
作为被告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依中国法律判决确认原告一所使
用的 LED 芯片产品的制备方法不构成对被告商业秘密之侵犯,原告二、三未实施
侵犯被告商业秘密的行为;诉讼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针对加州圣克拉克县高等法院判决应向原告 Lumileds 支付 6,600 万美
元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费用和按法定利率支付诉讼费利息等诉讼事项,经过多轮的
谈判,Lumileds、德豪润达、王冬雷和陈刚毅各方共同签署了《和解协议》,达成
和解,和解金额为叁仟陆佰伍拾万美元(3,650 万美元,按 2020 年 11 月 30 日汇
率@6.5782 算,下同,折合人民币约 24,010.43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
司按和解协议的约定,已全额支付了上述和解金,双方已向各自法院提交了相关
撤诉申请。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 2019 年 11 月 16 日、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计提 2018 年度预计负债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对此事项计提的预计负债账面余额为 7,136.17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46,943.15
万元)。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若 Lumileds 诉讼和解,将计提拨回 3,486.17 万
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22,932.72 万元),该账务处理需公司年审会计师最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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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存在不确定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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