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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德豪: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1-27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ST 德豪                编号:2021—1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
过人民币1.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1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3,188,031股,占公司截止2021年1月26日总股本的0.18%,最高成交价为1.06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45,132.55元(不含交易费用等)。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二、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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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回购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
情形,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故不适用《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
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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