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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族激光: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21065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

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张永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于张永龙先生为郑州煤矿机

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的监事,公司与郑煤机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参与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鸽科技”)股

票定向发行。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灵鸽科技15,856,280股,占其总股本的19.53%。由于公

司副总经理黄祥虎先生拟担任灵鸽科技董事,公司与灵鸽科技存在关联关系。

    为强化关联交易管理,提高决策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

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8-12月与郑煤机及其控股子公司、灵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涉

及的销售商品、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永

龙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10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公司2020年度与郑煤机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

今,公司与郑煤机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26.5万元;2021年8月19日至12月

31日,公司与郑煤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

    公司2020年度与灵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2021年1月1日

至今,公司与灵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2021年8月19日至12

月31日,公司与灵鸽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已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或预                      上年发生金额
       别                                   定价原则                 发生金额
                                                        计金额
向关联人销     郑煤机及其      销售商品     参考市场       5,500           26.5                 0
售产品、商品   控股子公司                   价格
               灵鸽科技及      采购商品     参考市场      3,000                  0              0
向关联人采
               其控股子公                   价格
购产品、商品
                   司
合计                                                       8,500           26.5                 0

       郑煤机、灵鸽科技为公司2021年新增的关联方,上一年度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2020

年度与郑煤机及其控股子公司、灵鸽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交易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3247.13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焦承尧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九大街 167 号

       经营范围:设计、加工、制造矿山机械设备、环保设备、通用机械、电站设备、附属配

件、工模具;金属材料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

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不动产及有形动产的租赁与技术服务。

       郑煤机 2020 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2,650,866.35

                   净利润                                                        123,914.95

                   总资产                                                       3,371,441.53

                   净资产                                                       1,306,379.49
    公司董事张永龙先生为郑煤机现任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郑煤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郑煤机及其控股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

险,经查询,郑煤机及其控股子企业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2、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342.512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杭一

    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雅路 80 号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仪器

仪表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安

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灵鸽科技 2020 年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714.78

                净利润                                                 2,371.60

                总资产                                                19,349.23

                净资产                                                 9,963.68


    公司副总经理黄祥虎先生为灵鸽科技拟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0.1.3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灵鸽科技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灵鸽科技及其控股子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
经查询,灵鸽科技及其控股子企业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关联交易均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根据交易双方平等协商 的进展

及时签署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小,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参照

同类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

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且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

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销售、采购商品。关联交易遵

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定价依据为参考市场价格或公司对非关联方

同类业务的价格确定,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在交易的必要性、

定价的公允性和议案审议表决的程序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综上,我们同

意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