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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传化智联:关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21-06-19  

                        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1-044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
               及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完成
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等股东发行股份购买传化物流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物流”或“标的资产”)100%股权,并于 2015 年 12 月
完成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传化集团就标的
资产做了业绩承诺,但由于受 2020 年新冠疫情的影响,标的公司所处的市场环
境以及生产经营遭受到不可抗力的冲击,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维
护股东利益,公司与传化集团对传化物流重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优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及签署
补充协议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根据本次业绩承诺调整方案及传化物流经审计的 2015 -2020 各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传化物流 2015-2020 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业
绩补偿实施方案及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组基本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97 号文件《关于
核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的批复,于 2015 年度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重组方案如下:
    本公司向传化集团、长安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

                                     1
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杭州中阳融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
海陆家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
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32,288.0368 万股购买其拥有的传化物流集团 100%
股权,本次交易以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传化物
流集团的评估价值为 2,017,291.00 万元,经公司与转让方充分协商,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确定为 2,000,000.00 万元。同时,本公司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5,710.6595 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
套资金。

     二、传化物流业绩承诺情况
     2015 年 6 月 11 日,本公司与传化集团签订《盈利补偿协议》,双方同意,
本次交易项下业绩承诺期为 2015 年、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具体承诺为:2015 年至 2020 年,传化物流集团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 281,300 万元,累计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 350,100 万元。
     2015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与传化集团签订《<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传化集团同意在原约定的业绩承诺期(2015 年
-2020 年)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年,即将业绩承诺期延长至 2021 年。具体承诺为:
2015 年至 2021 年,传化物流集团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 500,000 万元,累计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总数为 568,800 万元。各年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700   -44,100      500         45,100    98,700   198,700   218,800   500,000

含非经常性损益      14,700   -35,100      500         56,000   107,000   207,000   218,700   568,800

     传化集团承诺,若传化物流实际业绩未能达到承诺业绩,传化集团应首先通
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其届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补
偿,仍有不足部分则由其以现金补足。传化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的上限为传化集
团及其关联方“华安资产-传化集团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在本次交易中认购公司的
股份数之和。


                                                 2
     根据公司与传化集团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和《补充协议一》约定,2015
年至 2020 年期间届满后,根据传化物流 2015 年-2020 年累计的业绩实现情况,
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业绩补偿;2021 年度届满后,再根据 2015 年-2021 年累计的
业绩实现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业绩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承诺期间          完成类型              补偿方式

                  (1)实际扣非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28.13 亿元-实际扣非净利润)÷50 亿元
                  低于承诺扣非净利      ×对价股份
                  润,但实际净利润高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
                  于承诺净利润          数)
                  (2)实际扣非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35.01 亿元-实际净利润)÷56.88 亿元×
                  高于承诺扣非净利      对价股份
2015 年-2020 年
                  润,但实际净利润低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
                  于承诺净利润          数)
                  (3)实际扣非净利润
                                        若前者差额较大,则适用前述第(1)项公式
                  低于承诺扣非净利
                  润,且实际净利润也
                  低于承诺净利润        若后者差额较大,则适用前述第(2)项公式

                  (1)实际扣非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50 亿元-实际扣非净利润)÷50 亿元×对
                  低于承诺扣非净利      价股份-已补偿股份数
                  润,但实际净利润高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
                  于承诺净利润          数)-已补偿金额
                  (2)实际扣非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56.88 亿元-实际净利润)÷56.88 亿元×
                  高于承诺扣非净利      对价股份-已补偿股份数
2015 年-2021 年
                  润,但实际净利润低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
                  于承诺净利润          数)-已补偿金额
                  (3)实际扣非净利润
                                        若前者差额较大,则适用前述第(1)项公式
                  低于承诺扣非净利
                  润,且实际净利润也
                                        若后者差额较大,则适用前述第(2)项公式
                  低于承诺净利润


     三、业绩承诺调整方案
     面对 2020 年度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可抗力影响,在充分评估疫情对公司物流
业务的综合影响情况下,公司与传化集团对原传化物流重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优
化,并签订了《<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如下:
     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测数的合计数保持不变
的基础上,对 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相应预测数进行调整:
                                              3
                                                                                  单位:亿元

类型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77     -4.41      0.05      4.51      9.87     15.87     25.88   50.00

含非经常性损益         1.47     -3.51      0.05      5.60     10.70     16.70     25.87   56.88

       基于上述,2015 年至 2020 年,传化物流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 24.13 亿元,累计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总数为 31.01 亿元;2015 年至 2021 年,传化物流累计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 50 亿元,累计经审计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总数为 56.88 亿元。
       3、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第 2 款的约定,双方同意对《补充协议一》第二条进
行相应调整,即乙方应补偿股份数及/或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根据不同适用情形
分别如下:
       (1)2015 年至 2020 年期间届满后
       1)若传化物流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但实际净利润高于承
诺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24.13 亿元-实际扣非净利润)÷50 亿元×对价股份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2)若传化物流实际扣非净利润高于承诺扣非净利润,但实际净利润低于承
诺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31.01 亿元-实际净利润)÷56.88 亿元×对价股份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
       3)若传化物流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且实际净利润也低于
承诺净利润,若前者差额较大,则适用前述第 1)项公式;若后者差额较大,则适
用前述第 2)项公式。
       (2)2015 年至 2021 年期间届满后
       1)若传化物流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但实际净利润高于承
诺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50 亿元-实际扣非净利润)÷50 亿元×对价股份-已补偿股份数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已补偿金额
       2)若传化物流实际扣非净利润高于承诺扣非净利润,但实际净利润低于承

                                             4
         诺净利润:
                应补偿股份数=(56.88 亿元-实际净利润)÷56.88 亿元×对价股份-已补偿股份
         数
                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应补偿股份数-已补偿股份数)-已补偿金额
                3)若传化物流实际扣非净利润低于承诺扣非净利润,且实际净利润也低于
         承诺净利润,若前者差额较大,则适用前述第 1)项公式;若后者差额较大,则适
         用前述第 2)项公式。

                四、调整业绩承诺方案后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传化物流经审计的 2015 -2020 各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累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65.89    39,148.37       32,678.71   72,959.60   101,257.67   135,469.50   396,679.74

扣除配套募集资金存放收益和使
用成本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15,165.89    28,985.55       21,018.34   59,703.79    88,021.51   145,355.69   358,250.77
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配套募集资
金存放收益和使用成本后归属于   -17,640.82   -43,640.44        2,061.02   47,092.30    69,499.19   122,986.29   180,357.55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配套募集资金使用净收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完成     103.17%      -82.58%        4203.67%     106.61%       82.26%       87.04%      115.53%
承诺数的比例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配套募集资
金使用净收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100.33%      101.04%         412.20%     104.42%       70.41%       77.50%       74.74%
东的净利润完成承诺数的比例


                五、业绩补偿实施方案
                鉴于传化物流未能实现 2015-2020 年度业绩承诺,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
         法权益,传化集团应当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公司拟定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如下:
                根据《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和《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以及 2015
         年-2020 年传化物流累计实现的业绩情况,传化集团应补偿股份数为(24.13 亿元
         -实际扣非净利润)÷50 亿元×对价股份,即(24.13 亿元-18.035755 亿元)÷50 亿
         元×1,927,990,708 股=234,992,955 股(注:应补偿股票的股数中存在不足 1 股
         的按照 1 股计算),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回购注销上述补偿股份。

                六、本次业绩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公司将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 234,992,955 股,
                                                         5
相关手续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34,992,955 股(元),公
司的股本总额(注册资本总额)将由 3,306,449,678 股(元)变更为 3,071,456,723
股(元)。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项是根据有关协议的约
定,并基于传化物流未能完成 2015-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事实而制定,有利于保
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切实可行,相关内容及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制定的业绩补偿实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也符合有关协议的约定,公司拟实施业绩补偿方案并回购注销对应补偿
股份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合理措施,内部审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业绩
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宜。

    九、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项是根据上市公司与
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一》和《补充协议二》,并基于传
化物流未能完成 2015 至 2020 年度业绩承诺的事实而制定的,有利于保障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2、上市公司已经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
股份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传化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实施方案及拟回购

                                     6
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偿实施方
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核查意见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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