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A股股票73,784,72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52元,募 集资金总额849,999,974.4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1,500,000.00元后,由保荐机 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于2016年3月8日汇入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 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费用1,250,0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为837,249,97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6-45号)。 2018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3,406,753.27元,本年度募集资金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产生净收入4,139,061.39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644,966,928.35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 费支出后产生的净收入为17,469,886.18元,剩余募集资金为209,752,932.2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子公司浙江 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禾田”)、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盾安热工”)及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热工”)开立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专户金额(元) 浙江盾安禾田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048101040034712 41,795,352.02 属有限公司 司浙江省分行 浙江盾安热工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11025329201603051 154,332,236.35 技有限公司 司诸暨支行 珠海盾安热工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2021429100102601 13,625,343.86 技有限公司 司珠海临港支行 合 计 —— —— 209,752,932.23 公司及盾安禾田、盾安热工、珠海热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以及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 遵照履行相关规定。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 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12月 编制单位: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元: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72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40.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496.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本报告期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实现的效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分变更) 总额 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偿还银行贷款 否 39,425 39,425 39,434.91 100.00% 2016 年 04 月 01 日 1,776.98 是 否 2.制冷配件自动化技 否 22,700 22,700 7,613.33 19,249.48 84.80% 2019 年 04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改项目 3.微通道换热器建设 否 21,600 21,600 2,727.35 5,812.30 26.91%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83,725 83,725 10,340.68 64,496.69 -- -- 1,776.9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根据“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和“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内外部环境等 具体项目) 因素,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制冷 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项目建设期由 2015 年 4 月-2017 年 12 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9 年 4 月。“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项 目建设期由 2015 年 4 月-2017 年 12 月,延长项目建设期至 2019 年 12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新增实施主体,相应地新增珠海热工经营场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平沙 镇为“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459.13 万元,其中:1、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930.29 万元;2、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投入金额为 1528.84 万元。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459.13 万元置换先期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