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编号:2019-02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903 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方式,发行 A 股股票 73,784,72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52 元,
募集资金总额 849,999,974.4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11,500,000.00 元以及其他发行
费用 1,250,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837,249,974.40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6 年 3 月 8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6-45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制冷配件自动化技改项目 22,700.00 22,700.00 21,245.99
微通道换热器建设项目 21,600.00 21,600.00 6,002.51
补充流动资金 39,425.00 39,425.00 39,425.00
合计 83,725.00 83,725.00 66,673.50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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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
理。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等)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专户余额
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1 2,189.98
募集资金专户 19048101040034712
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诸暨支行
2 15,371.03
募集资金专户 121102532920160305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珠海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
3 临港支行 1,245.51
募集资金专户
2002021429100102601
合计 18,806.52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未来资金付款计划,预计 1.2 亿元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
用时,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 4.35%计算,预计将
节约财务费用 522 万元/年。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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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4、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5、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
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6、过去十二月内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已经收
回;
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充分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目前的投入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资金需求。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时,公
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
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3、保荐机构意见
发行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到募投项目的正
常资金需求,有利于提升发行人资金使用效率。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项
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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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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