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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基华-离任)2023-03-11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期满离任,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7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次数

      7               0                 0                    0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

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
       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项目投资进展情况进行了解,

并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规划进行讨论,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涉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购买理财产品、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后续事项、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董

事会换届选举等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1月18日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三次(临时)会议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
                            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独
2月24日
           四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独立
                            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独
4月21日
           五次(临时)会议 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
8月9日
           六次会议         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件达成的独立意见》
9月15日
           七次(临时)会议 《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注销剩余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的独
10月27日
           八次(临时)会议 立意见》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11月30日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九次(临时)会议

       本人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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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1、2022 年,本人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及内审部门、财务、董秘等管理层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关

注企业外部环境及行业市场变化;关注公司舆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并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2、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方资金往来、股权激励业绩

考核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基于专业知识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风险,

对公司财务运作、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投资、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

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主动查询,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发表独立意

见,确保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工作。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五、其它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2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的汇报。祝愿公司业

                             -3-
绩节节攀高!同时对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支持表示衷心

感谢!

                                            独立董事:陈基华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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