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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6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1-004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
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
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决定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材
料文件。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 议 案 详 见 同 日 披 露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
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