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16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
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
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及相
关会议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终止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
文件,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作出的审慎决策,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及既定战略
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
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韩晓平                   曾鸣                   李明辉




                                                        2021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