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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协鑫能科: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曾鸣)2021-04-0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曾鸣)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股东大会
        董事会召开次数                    14                         6
                                                     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4            0          0             否                     0


   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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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2020年2月27日,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6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公司为下属公司融资提供反担
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3月25日,对政府拟收储土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8日,对追加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追加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员工借款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购买责任险、原霞客环保破产重整之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0年6月22日,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7月8日,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8月10日,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8、2020年12月15日,对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0年12月28日,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在公司开展了实地现场工作,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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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
    本人积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关注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来往、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点事项,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保持持续、健康
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2、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购买与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度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地披露信息。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对公司治理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关注公司治理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保证
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推动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从工作效果来看,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在内部审计、投资决策、高管绩效考核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
效比较明显。
    4、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人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五
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保守公司秘密,不传
播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消息买卖股票。


    五、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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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审
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年,公司应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体系,有效提高公司质量。
    公司应该充分利用现有能源业务优势,加强业务创新,增加新盈利点,持续提
升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差异化竞争能力;同时,在组织架构、人才结构、激励机制、
分配机制等方面持续创新,为公司发展持续输入新活力。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
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能力。


    八、其它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证券市场发展快,变化大,作为独立董事,应时刻关注、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
规和相关知识,以增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意识和能力。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
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树立公
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市场形象。




                                    4
    独立董事:曾鸣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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