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3-09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对聘任汪礼宏先生、刘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对汪礼宏先生、刘佳女士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认真核查了汪礼宏先生、刘佳女士的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
职资格,未发现有以下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1)《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经了解,汪礼宏先生、刘佳女士具备担任副总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能力,
其聘任有利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汪礼宏先生、刘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按照
绩效管理的要求,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的。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珠海市年顺建筑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绿怡居园艺
工程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拟向公司第二大股东所控制的珠海市兆丰混凝土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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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采购总金额不超过 10,800 万元的商品混凝土、管桩、预拌砂浆,该事项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将相关材料送独立董事审阅,我们就该项交易
涉及的有关事项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了解,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核查,认为该项交易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且定价、结算方法公允合理,
有效保障了公司的利益。公司在该项交易中拥有充分的主动权,亦不存在任何重
大风险。在董事会审议该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2、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实际发生总金额不足预计总金额 80%
的情况,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受疫情、市场变化及预计方法等因素影响,董
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我们提醒公司董事会,应进一步提高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避免出现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差异较大的情形。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刘阿苹 薛自强 王晓华
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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