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4-07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世荣兆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于近
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提名周泽鑫先生、李绪
鹏先生、冯荣超先生、龙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上述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提名程序
等,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周泽鑫先生、李绪鹏先生、冯荣超
先生、龙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于近
期届满,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提名刘阿苹女士、薛自强
先生、王晓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了上述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提名程序
等,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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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等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
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刘阿苹女士、薛自强先生、王晓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薪酬方案,在参照市场、行业薪酬水平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公
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的。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
刘阿苹 薛自强 王晓华
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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