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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新药业: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0
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4,450.27万元及理财、利息等收
益(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且项目募集资金涉及的、尚未归还的暂时补流资金归
还至专户、购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实施,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 年 5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2 号)批准,公司向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 33,788,07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1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0,199,992.90 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8,746,294.78 元,募集资金均为货币资
金。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6 月 6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信会师报字[2014]第 113646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1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20 亿粒       35,949.34           京新药业
         固体制剂扩产项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500
   2                                                   15,071.02         京新药业
         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51,020.36             /
    二、2014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130.09万元,各项目投资
进展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是否已
                              募集资金承   累计投入金      截至期末     剩余募集资
承诺投资项目         变更项
                              诺投资总额   额              投资进度     金
                     目

年产 20 亿粒固体制
                     否        35,949.34    19,509.34         54.27%     16,440.00
剂扩产项目
年产 1,500 万盒中
药综合制剂技术改     否        15,071.02      620.75          4.12%      14,450.27

造项目

合计                 -         51,020.36    20,130.09                    30,890.27

    三、拟终止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终止原因
    1、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情况
    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以公司为实施主体,计划在新昌制剂
厂区扩建中药提取和配套制剂产能,总投资人民15,071.0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
13,871.0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200万元。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建设
期2年,投资回收期7.09年,总投资收益率为20.19%。
    截止2019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累计投入620.75万元,投资进度4.12%,主要用
于康复新液的注册研究,剩余募集资金14,450.27万元未使用。
    2、项目终止原因
    年产 1,500 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以实现公司传统中药康复新液在新
昌厂区的提取及制剂生产为建设主体,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管管理局药品评审中心(以
下简称“CDE”)提交康复新液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完成申报前研究,并
于同年 4 月按中药 9 类向 CDE 提交注册申请,目前处于补充研究阶段。由于中药品
种的特殊性,CDE 审评尺度日趋严格,公司康复新液的补充研究进展缓慢、获批时
间无法预测,导致项目建设无法实质性推进。
    康复新液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通过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年产 1000 万盒康复新液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极大提升
了康复新液的生产效率和生产能力,基本能满足未来 3-5 年的市场需求,终止公司
年产 1,500 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不会影响公司康复新液的市场供给。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终止本项目的实施,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
资金。
    四、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及剩余资金安排
    1、项目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年产1,500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已慎重考虑了康复新
液的现有产能和市场需求,本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剩余资金安排
    公司拟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4,450.27万元及理财、利息等收益(待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且项目募集资金涉及的、尚未归还的暂时补流资金归还至专户、购
买的理财产品到期后实施,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
司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相关的核查
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年产 1,500 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
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政策环境、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进行
的决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该事项已经过公司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年产 1,500 万盒中药综合制剂技术改造项目”不
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京新药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京新药业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