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浙江省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251 号),公司顺利通过 2020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33004212,发证日 期为 2020 年 12 月 1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 2020-2022 年度)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公司 2020 年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 本次被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影响公司 2020 年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