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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分众传媒: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6-04-30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6-04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杰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杰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王黎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04,858,386.93         1,629,606,031.44                    29.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9,430,692.95           466,031,031.19                    39.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623,366,236.62           408,846,518.88                    52.4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10,278,837.58           229,183,762.98                   122.6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78                 1.5414                     -89.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578                 1.5414                     -89.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2%                    9.1%                      4.1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805,917,213.62        12,501,668,046.03                     2.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248,161,777.39         4,598,731,084.44                    14.12%

注 1:
本公司于 2015 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反向收购,法律上的母公司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的前身,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喜控股”)成为壳公司,而法律上的子公司分众
多媒体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多媒体”)成为会计上的购买方。基于这个原因,合并财务报表参照反向收购
原则编制,2016 年第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比较财务数据采用会计上的购买方分众多媒体 2015 年第一季度模拟合并财务
报表的数据。
而母公司分众传媒的 2016 年第一季度单体财务报表的比较财务数据采用法律上的母公司的前身,即七喜控股的 2015 年第一
季度的单体财务报表的数据。
注 2:
本期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加权平均股份数,是以本期内对外发行的普通股总股本 4,115,891,498 股计算所得。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 252,525,252 股普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并未纳入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
算。
上年同期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加权平均股份数,是本公司的前身七喜控股于上年同期对外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302,335,116 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于2015年12月发行的3,813,556,382股,全部纳入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
释每股收益的计算,故本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0.16元/股,较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1.54元/股下降
89.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0,004.63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1,884,360.00 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09,706.67 捐赠等其他营业外收支

减:所得税影响额                                                    8,694,798.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394.09

合计                                                               26,064,456.3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

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0,84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境外法人      24.77% 1,019,588,922    1,019,588,922
Power Star Holdings(Hong Kong)Limited    境外法人       9.13%   375,844,025     375,844,025
Glossy City(HK)Limited                   境外法人       8.09%   333,020,786     333,020,786
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境外法人       7.85%   323,199,356     323,199,356
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境外法人       7.85%   323,199,356     323,199,356
珠海融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3.47%   142,829,752     142,829,752
易贤忠                                    境内自然人      2.36%    97,258,192      97,258,192      冻结       29,800,000
上海筝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31%    95,219,835      95,219,835
珠海晋汇创富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8%    85,623,587      85,623,587
HGPLT1 Holding Limited                     境外法人       1.93%    79,610,752      79,610,752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易圣德                                                                             32,419,398 人民币普通股    32,419,398
杨友甜                                                                             16,866,752 人民币普通股    16,866,752
易贤华                                                                             12,770,511 人民币普通股    12,770,511
关玉贤                                                                              2,687,301 人民币普通股     2,687,301
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2,520,6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0,600
曹明                                                                                1,771,414 人民币普通股     1,771,414
庄家泉                                                                              1,565,917 人民币普通股     1,565,917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富时中国 A50ETF                                       1,151,650 人民币普通股     1,151,650
付小安                                                                              1,047,747 人民币普通股     1,047,747
孔令旗                                                                              1,035,800 人民币普通股     1,035,8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易圣德与易贤华系父子关系,易圣德与易贤忠系父子关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系,易贤忠与易贤华系兄弟关系,关玉贤为易贤忠配偶的姐妹,未知
                                                                                                   1,565,917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841,816.4 万元,比期初增加 514,170.0 万元,增幅 165.0%,主要原因是:1)本

    期完成向社会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52,525,252 股, 扣除已付的承销费后, 于本期收到集资金

    491,420.0 万元;2)一季度经营活动也贡献了现金流入净额 51,027.9 万元。

2.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 3,255.6 万元,较期初增加 1,545.0 万元,增幅 90.3%,主要原因是期初时贴现

    了应收票据 2,230.3 万元,本期末没有对收到的票据进行贴现。

3.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5,654.2 万元,较期初减少 489,058.3 万元,降幅 98.9%,主要原因是本期收

    到募集资金后,冲销期初余额 486,079.7 万元。

4. 商誉期末余额为 15,593.1 万元,较期初增加 4,086.4 万元,增幅 35.5%,本期内,公司完成了对上海

    数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即拿铁财经项目 70%的股权收购形成的溢价部分。

5.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 1,380.0 万元,较期初的 4,780.0 万元减少 71.1%。应付票据为本公司的前身七

    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以 100%保证金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应付票据到期并完成兑付的金额

    为 3,400.0 万元。

6.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 45,653.2 万元,较期初 70,128.2 万元减少 24,474.9 万元,降幅为 34.9%。主要

    原因是本期缴纳了 2015 年度末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约 28,191.1 万元。



利润表项目变动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 本期营业外收入 4,216.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5.0%,主要是本期收到的财政补助受政府拨款进度

    影响,比上年同期减少 3,209.8 万元。预计本公司会在二季度收到一季度受影响的财政扶持资金。

2. 本期营业外支出 738.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近 700 万元,增幅达 1,501.0%。本期内,本公司向爱佑

    慈善基金会捐赠 700 万元,用于孤贫、残疾儿童的医疗救助项目。



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 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 51,027.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28,109.5 万元,增加 122.7%。

    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46,199.7 万元,增幅 24.5%,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同步。

                                                                                                    5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 1,732.8 万元,比上年同期的 61,197.1 万元减少 97.2%,因上年

    同期本公司用于收购同一控制下的子公司支付了 59,538.2 万元。
3.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为 491,420.0 万元,全部为收到的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上年同期筹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为 38,330.2 万元,全部为向本公司旗下子公司原股权所有者分配的利润。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的2015年第98次并购

重组委工作会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2015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等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37号)。

     2015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认购部分的新股发行手续,发布《重大资产置换

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及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公告;

2015年12月29日,以上新股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分众传媒之配套融资的非公开发行,2016年3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认缴股款

人民币4,860,797,464.35元(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139,202,525.25元),2016年4月7日公司办理完毕配套

融资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2016年4月15日,公司配套融资的新股上市。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2016 年 04 月 14 日           www.cninfo.com.cn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1)股改承诺

  承诺方                                                    易贤忠

 承诺类型                                               股份减持承诺

             只有当二级市场公司股票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10 元时,方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委托出售的价格
 承诺内容    不低于 10 元(遇股东权益变化时,上述价格进行相应除权计算)。2005 年公司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22395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3.5 股,除权日为 2006 年 4 月 11 日,除权后承诺出售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7.41 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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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承诺方                                                易贤忠

承诺类型                                             其他承诺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
承诺内容
           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承诺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承诺方                                                关玉婵

承诺类型                                           股份减持承诺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
承诺内容
           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承诺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承诺方                                                关玉婵

承诺类型                                             其他承诺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
承诺内容   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承诺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承诺方                                                易贤华

承诺类型                                             其他承诺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
承诺内容   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自
           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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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2)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                                           Media Management (HK)

 承诺类型                                               股份限售承诺

            通过本次发行【注 1】获得的七喜控股对价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企业业绩
 承诺内容   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
            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

 承诺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且本企业对之前年度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
 承诺期限
            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Power Star (HK);Glossy City (HK);Giovanna Investment (HK);
  承诺方
                                     Gio2 (HK);HGPL T1 (HK);CEL Media (HK);Flash (HK)

 承诺类型                                               股份限售承诺

            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七喜控股对价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且本企业对之前年度业
 承诺内容   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
            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其本次取得的对价股份(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承诺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12 个月届满之日且本企业对之前年度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
 承诺期限
            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珠海融悟;筝菁投资;晋汇创富;琨玉锦程;融鑫智明;嘉兴会凌;赡宏投资;宏琏投资;鸿黔投资;
                 鸿莹投资;汇佳合兴;纳兰德;贝因美集团;信恒众润;景福投资;发展中心二期;优欣投资;钜洲资产;
  承诺方
                    湖南文化;华石鹏益;聚金嘉为;道得原态;天津诚柏;德同众媒;北京物源;上善若水;柘中股份;
                       贤佑投资;益畅投资;西证价值;前海富荣;鹏瑞投资;枫众投资;发展中心一期;誉信投资

 承诺类型                                               股份限售承诺

            1、若本企业取得对价股份时,其持有分众传媒的股权(以工商登记完成日为准)未满 12 个月,则该等对价
            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企业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
 承诺内容   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2、若本企业取得对价股
            份时,其持有分众传媒的股权(以工商登记完成日为准)已满 12 个月,则该等对价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所持七喜控股对价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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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期: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且本企业对之前年度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
           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其本次取得的
           对价股份总数的 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2) 第二期: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届
           满之日且本企业对之前年度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
           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其本次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的 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
           除锁定;(3) 第三期,本企业对第一、二期股份解锁当年及之前年度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
           (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其本次取得的对价股份总数的 40%(扣
           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七喜控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本次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本企业持有七喜控股的股份锁定期自动
           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期间七喜控股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
           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3、若本企业对于上述股份锁定期的约定与中国证监会或深
           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商务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不符的,本企业将根据届时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或要求对股份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注 2】

承诺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

           自 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企业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
承诺期限
           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承诺方                                      FMCH;Media Management (HK)

承诺类型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FMCH 以其所持分众传媒 11%股份参与本次交易并获取现金对价,现其自愿将补偿方式由补偿现金修改为优
           先补偿股份,FMCH 股份补偿数量的计算公式为: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11%÷本
           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
承诺内容   润数总和]-以前年度已补偿股份数量。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 FMCH 并未持有任何上市公司股份,因此 FMCH
           将自二级市场回购股份履行上述股份补偿义务。所有股东的股份补偿的总数达到发行股份总数的 90%后,
           FMCH 将继续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Media Management (HK)承诺对 FMCH 的股份补偿承
           担连带补偿责任,若 FMCH 补偿股份不足的,Media Management (HK)将予以补足。

承诺时间                                           2015 年 12 月 29 日

承诺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Media Management(HK);Giovanna Investment(HK);Gio2(HK);
 承诺方
                           Glossy City(HK);Power Star(HK);CEL Media(HK);Flash(HK);HGPLT1(HK)

承诺类型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分众传媒在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95,772.26 万元、
           342,162.64 万元、392,295.01 万元。如标的资产在约定的盈利预测补偿期内实现的扣非净利润数低于约定的
承诺内容   承诺扣非净利润数,则分众传媒全体股东应依据约定的方式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七喜控股股份及/或现金
           对七喜控股进行补偿。盈利预测补偿期内每个会计年度内 FMCH 应补偿现金金额和分众传媒全体股东(不
           含 FMCH)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1、应补偿现金,每年应补偿现金总金额=标的资产交易对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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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额×11%×[(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
           -以前年度已补偿现金金额。FMCH 应补偿现金的总数不超过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的 11%,在逐年补偿的
           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分众传媒全体股东中
           的原股东(除 FMCH 外)各自对 FMCH 承担的现金补偿义务如下比例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同时,Media
           Management(HK)对其他分众传媒全体股东中的原股东(除 FMCH 外)的上述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名称承担
           比例 Media Management(HK)26.8877%Giovanna Investment(HK)19.7109%Gio2(HK)19.7109%Glossy
           City(HK)17.4356%Power Star(HK) 9.8555%CEL Media(HK)2.1795%Flash(HK)1.0897%HGPLT1(HK)3.1301%。
           2、应补偿股份:每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总额×89%÷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累计承
           诺扣非净利润数-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数)÷补偿期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总和]-以前年度已补偿股份
           数量分众传媒全体股东(不含 FMCH)按如下规则和公式在其内部分配承担应补偿股份数量:A、分众传媒
           全体股东中的新进股东按如下公式各自承担应补偿股份:分众传媒全体股东中的新进股东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股份回购实施前新进股东(各自)持有的七喜控股股份数-(股份回购实施后的七喜控股总股本×新进股东
           (各自)于股份回购实施前在七喜控股中的持股比例)B、除新进股东承担的应补偿股份之外,剩余应补偿
           股份由分众传媒全体股东中的原股东按如下方式各自承担:第一个补偿年度,由除 FMCH、Media
           Management(HK)之外的其他分众传媒全体股东原股东第一顺位承担,其各自承担比例为其各自于本次交易
           中获发行的股份占其共同于本次交易中获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若应补偿股份高于上述各方在本次交易中
           以所持分众传媒股权认购的股份总数,则由 Media Management(HK)承担剩余的补偿义务;分众传媒全体股
           东应补偿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分众传媒全体股东在本次交易中以所持分众传媒股权认购的股份总数,在逐年补
           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承诺时间                                              2015 年 01 月 01 日

承诺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江南春;Media Management (HK);Power Star (HK);Glossy City (HK);
 承诺方
                                     Giovanna Investment (HK);Gio2 (HK);FMCH;融鑫智明

承诺类型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就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
           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
承诺内容   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保证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通过与上市公
           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交易,而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人/本
           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                                              2015 年 08 月 29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承诺方                                江南春;Media Management (HK);FMCH;融鑫智明

承诺类型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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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本企业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
           业或组织共同控制、管理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本人/本企业与上市
           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本企业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它权益)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与上市公
           司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本人/本企业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本企
承诺内容   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与上市公司/分众传
           媒相同或相似的、对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组织。若本人/本企业
           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出现直接或间接控制、管理与上市公司产品或业务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机构或经济
           组织之情况,则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与本人/本企业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时间                                          2015 年 08 月 29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承诺方                              江南春;Media Management (HK);FMCH;融鑫智明

承诺类型                                              其他承诺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
           专职工作,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企业及本企
           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企业及本企业控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
           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
           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
           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
承诺内容   不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企业及
           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
           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
           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
           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
           其他方面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本企业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承诺时间                                          2015 年 08 月 29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11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3)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承诺方                                              易贤忠;关玉贤;易贤华

 承诺类型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争,股东易贤忠、关玉贤、易贤华都已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分别承
              诺:本人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相竞争或是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承诺内容
              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公司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若公司将来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公司享有优先权,本人将不再发展同类业务。

 承诺时间                                              2004 年 07 月 15 日

 承诺期限                                                     长期

 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

注 1:本次发行是指:公司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
注 2:珠海融悟;筝菁投资;晋汇创富;琨玉锦程;融鑫智明;嘉兴会凌;赡宏投资;宏琏投资;鸿黔投资;鸿莹投资;汇佳合兴;纳兰德;
贝因美集团;信恒众润;景福投资;发展中心二期;优欣投资;钜洲资产;湖南文化;华石鹏益;聚金嘉为;道得原态;天津诚柏;德同众
媒;北京物源;上善若水;柘中股份;贤佑投资;益畅投资;西证价值;前海富荣;鹏瑞投资;枫众投资;发展中心一期;誉信投资的股份
限售承诺:由于上述企业取得对家股份时,其持有的分众多媒体的股权(以工商登记完成日为准)未满 12 个月,故其限售
承诺该等对价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及本企业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
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不得转让。




四、对 2016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2%   至                          36.5%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
                                                                     185,000   至                       210,000
(万元)

2015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53,847

                                                   分众经营业绩在上半年的持续增长受益于新经济品牌对分众媒体的
                                                   认知度和投放量的不断提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资讯太多,内容
                                                   太多,人被信息淹没,广告越来越被稀释很难记忆,选择太多是个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巨大的困境,而人总要回家,总要上班,总要娱乐购物,这反而令
                                                   分众作为中国最大生活空间媒体和中国新经济品牌引爆者的价值被
                                                   凸显。分众推动的向上云端基于大数据精准化投放战略和向下基于
                                                   屏幕与手机端 O2O 互动战略也进一步提升分众广告的效果。




                                                                                                               12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杰良


                                                                       2016 年 4 月 30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