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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思源电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0-03-04  

						证券代码:002028                 证券简称:思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0-012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即将届满,到期日为2020
年6月9日,公司拟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下

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中兼任总经理或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任期为3年,自
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任期为3年,自相
关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董

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有权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董
事会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独立董事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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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监事候选人;

    2、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的监事人数。

    (四)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提名人应在2020年4月10日16:00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二)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的人选召开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
名单,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在上述提名时间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根据提名的人选召开监事会确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名单,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五)公司在公告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
人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等)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仍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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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

明确结论意见;

    11、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应履
行的各项职责;

    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若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独立
董事候选人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

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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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规定;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
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
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

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

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
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
情形的人员;

    (9)《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人员;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10)鉴于独立董事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已在五

家上市公司(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的,原则
上不得提名再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向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书原件(详见附件);

    2、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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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
董事履历表,以及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被提名董事候选人出具的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6、能够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的,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三)提名人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和邮寄两种方式;

    2、提名人应在2020年4月10日16: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
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21-61610958

    联系传真:021-61610959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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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
(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是        □否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页)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
       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可另附页)



其他
说明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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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书


                                    提名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证券账户

                                    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电话                     电子邮箱

是否符合规定的任职条件:□是     □否
       (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可另附页)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
       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可另附页)



其他
说明




                                                 提名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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