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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 匹 狼: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2019-04-04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2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2 亿元人民币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蓓 刘志云 屈文洲 戴亦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