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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 匹 狼:独立董事关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2019-04-04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福建七匹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
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
监会的严格监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
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财务公司的管理风险不存在
重大缺陷,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关联存款风险目前可控。




                                    独立董事:赵蓓 刘志云 屈文洲 戴亦一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