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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七 匹 狼: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10-2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
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独立董事:赵蓓 戴亦一 雷根强 刘晓海
                                                    2019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