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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轮智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1-21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5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以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下午 4: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
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董事吴潮忠先生、郑栩栩先生、
李丽璇女士、林瑞波先生、吴豪先生、杨煜俊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
民先生、郑璟华先生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郑景平先生和廖

步云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吴潮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

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审计委员会由姚树人(独董)、李丽璇、郑璟华(独董)3位董事组成,
其中姚树人担任主任委员。

                                   -1-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郑璟华(独董)、林瑞波、张铁民(独董)3位董事
组成,其中郑璟华担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由张铁民(独董)、郑栩栩、姚树人(独董)3位董事组成,

其中张铁民担任主任委员。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如下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聘任郑栩栩先生为公司总裁;
    2、聘任陈志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3、聘任陈庆湘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吴映雄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5、聘任林瑞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吴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许玲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任期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吴豪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663-3271838
    (2)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信箱:greatoo-dm@greatoo.com
    2、许玲玲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1)电话:0663-3271838
    (2)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信箱:xulingling@greatoo.com
    (五)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晓芬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同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
    上述人员简历请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3-
附件: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业委员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1、吴潮忠,男,68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先
后多次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和“优秀共产党员”;广东省第九
届、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中共揭阳市委第三届、第四届、第

五届委员。吴潮忠先生曾担任公司第一至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9,740,587股,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吴潮忠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2、郑栩栩,男,47 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生产部经理,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裁;巨轮股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巨轮股份(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OPS-Ingersoll Holding Gmbh 董事、
广州巨轮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研究院法定代表人、巨轮(广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截至公告日,郑栩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栩栩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郑栩栩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3、李丽璇,女,57 岁,大学本科,曾任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现任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和信(天津)国际商业
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公告日,李丽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382,061 股。李丽璇女士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李
丽璇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林瑞波,男,43 岁,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供职
于揭阳市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财务总监;巨轮(天

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林瑞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265,061 股。林瑞波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林
瑞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姚树人,男,58 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处长、

审计署工交司处长、中经企业经营评价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中蓝特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10 月,
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截至公告日,姚树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姚树人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姚树人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
    6、张铁民,男,59 岁,博士研究生,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教授。被广东省
教育厅列入“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第二批省级培养对象”;教学成果
被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列入“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科研项目“未来空域窗体

制下火控系统设计理论”荣获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张
铁民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张铁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张铁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张铁民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郑璟华,男,51 岁,大学本科,专职执业律师、经济师。曾任广东潮之荣
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广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粤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省
律师协会维权工作委员会委员,汕头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
广东天武律师事务所主任。自 2006 年 12 月至今兼任汕头市政协委员,现兼任农
工党汕头市委会委员、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汕头市新的社会阶层联合会常务理事。2011 年被汕头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评为
“汕头市优秀律师”。2003 年 4 月参加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共同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学习,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公告日,郑璟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郑璟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郑璟华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陈庆湘,男,50 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副总经理、轮胎模

具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销售中心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陈庆湘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36,545 股。陈庆湘先生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
庆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
                                   -6-
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9、陈志勇,男,47 岁,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董事、监事、投资
总监、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战略投资顾问、巨轮学院副院长、巨轮(欧洲)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营运总监,巨轮(美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美国东北模具
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陈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志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志勇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0、吴映雄,男,49 岁,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副总
经理、股东代表监事,现任公司行政人力总监。
    截至公告日,吴映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映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吴映雄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1、吴豪,男,42 岁,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一级注册建造师。
曾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股东代表监事、副总经理(证券总监),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巨轮股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巨轮股份(香港)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巨轮(广州)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巨轮(天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截至公告日,吴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吴豪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
                                   -7-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12、许玲玲,女,39 岁,本科学历,经济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公告日,许玲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许玲玲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许玲玲女士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3、陈晓芬,女,40岁,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
师,曾供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揭阳市分行,现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截至公告日,陈晓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晓芬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陈晓芬女士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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