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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轮智能: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1-052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核销坏账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
备且追收无果、人民法院已出具终审判决书、金额为 251.00 万元的

1 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相应的坏账准备 2020 年末累计已全额计提,
因此本次核销不影响公司本期损益。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金额为 251.00 万元,2020 年末累计已全额计
提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无影响。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关于坏账核销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
                                     1
实际情况,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坏账核销依据充分,具
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

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依据充分合
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核销坏账合理性的说明;
    4、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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