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苏 泊 尔: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2020-08-2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0-04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

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鉴于公司近期

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综合考虑市场及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以保证顺利完

成本回购股份方案。



一、 回购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9月25日披露《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基于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财务状

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将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75.48元/股(经2019年年

度权益分派后现调整至73.90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105,600股(含)且不超过8,211,199股

(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12个月内。

二、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96,900股,占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的87.61%,

占公司总股本的0.44%。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71.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88元/股,支付的总金

额为24,105.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 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及审批情况

    (一)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目的

                                             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股价走势,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充分

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进行调整以保证顺利完成本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内容

    公司拟对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进行如下

调整:

    1. 回购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由不超过人民币73.9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90.97元/股。若公司

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等

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2.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若按回购股份数量上下限且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90.97元/股计算,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4,697.28万元(含)且不低于37,348.64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在原基础上延长十二个月,由2020年9月22日延长至2021年9月22日届满,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

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与回购股份方案保持一致。

    (三)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审批情况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回购股份方案进行调整,本调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

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基于公司近期股价表现并综合考虑市场和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
                                             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审慎决定;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

上市地位。

    我们同意公司对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回购股份

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五、 调整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一)若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存在无

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

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也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未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

部授出的风险,存在回购股份有效期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权激励对象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