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作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股份”或“公司”)2013 年非 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 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说明、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 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 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3]1640 号文核准,丽江股份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884.3777 万股 A 股股票,并聘请国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截至 2014 年 1 月 28 日,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6,884.3777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779,999,993.4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7,360,000.0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752,639,993.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全部到 位,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1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75,264.00 减: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2,207.68 加: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手续费的净额 10,223.48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3,279.8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468.65 增值税留抵税退税 1,351.05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3,977.9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121.58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5 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丽江 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3 年 3 月 15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修 改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本制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与 2013 年 3 月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 围内,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使用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门审核、证券部备 案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签批,超过董事长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 2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会审批。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 24140501040010702 7,687.19 中国农业银行丽江福慧支行 24140541500006092 1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迪庆香格里拉支行 24169801040021717 3,434.39 合计 21,121.58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签订了《理 财产品协议》(期限: 273 天,金额:10,000.00 万元),并收到《结构性存款交 割单》,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购买“农业银行‘汇利丰’2021 年 第 5573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丽江龙悦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和丽江灏伯雪 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迪庆香巴拉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香格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与使用,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 2014 年 2 月 20 日、3 月 13 日、3 月 31 日与上述金融机构 及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 方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4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5,264.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977.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197.9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185.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21%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更) (2)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香格里拉香巴拉月 是 48,684.12 50,598.75 3,977.92 42,936.08 84.86 2019 年 12 月 31 日 -3,939.12 否 否 光城项目 2、茶马古道奔子栏精 否 4,243.47 4,653.90 4,729.23 101.62 2016 年 1 月 19 日 -114.08 否 否 品酒店项目 3、玉龙雪山游客综合 否 8,200.00 10,845.50 10,849.11 100.03 2013 年 9 月 20 日 -782.29 否 否 服务中心项目 不适 4、补充流动资金 是 12,197.92 12,197.92 12,197.9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3,325.51 78,296.07 3,977.92 70,712.34 -4,835.4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73,325.51 78,296.07 3,977.92 70,712.34 -4,835.49 1、奔子栏精品酒店项目于 2016 年 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于当月开始试营业,该酒店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本期亏损 114.08 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 5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2、本报告期,因受疫情影响,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接待游客数量较上年大幅度减 少,导致本年亏损 782.29 万元。 3、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累计投资金额 42,936.08 万元,募集资金投 入进度 84.86%,这里的“累计投资金额”是实际支付的工程款项,“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是 以实际支付的工程款计算得出。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预计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受疫情影响推迟到 2021 年 3 月 1 日开始营业,由于疫情及一次性摊销开办费等 原因,该项目本期亏损 3,939.12 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4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890.66 万元置换预先已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香格里拉香巴拉月光城项目、玉龙雪山游客综合服务中心项 目的资金 8,890.66 万元。本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4 日将募集资金 8,890.66 万元转入公司结算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1,121.58 万元中 10,000.00 万元购买了农业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理财产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品,其余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上表中“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之间的差额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建设项目的金额。 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进度及投资规模的议案》:结合市场状况,董事会将香 巴拉月光城项目投资总额由 62,382.04 万元调整为 50,598.7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由 60,882.04 万元调整为 48,684.12 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由 1,500.00 万元调整为 1,914.63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规模调整后剩余的募集资 金 12,197.92 万元(占该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16.21%)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 司基本账户。若今后市场好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于香巴拉月光城项目 续建。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审核意 见。本议案已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六、会计师对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丽江股份《关于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丽江玉 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 下: “我们认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 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有效地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7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徐 氢 庞海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