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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黔源电力: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下
午 2:30 在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4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以书面形式送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
际现场出席董事 10 名,董事郑毅因公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胡北
忠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靖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
    (一)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度经营班子工作
报告》。
    (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五)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2019
年财务预算安排说明》。
    公司 2019 年的财务预算为:发电量 90 亿千瓦时,销售收入 23.26 亿元,利
润总额 5.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93 亿元。
    特别提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指标不代表公司 2019 年度盈利预测,能
否实现取决于气候及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诸多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六)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8 年年报全文及摘
要。)
    (七)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201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报告全文。)
    (八)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2018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312,524,130.99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 2018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252,413.10 元,加
上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539,222,158.54 元 , 减 去 已 分 配 上 年 利 润
91,595,550.81 元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728,898,325.62 元。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5,398,6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3.0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91,619,598.60 元,本报告期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
议案。
    (九)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企业之间在采购、提供服务等业务领域发生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3,580 万元,相关协议待发生时签署。
    由于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靖、张志强、罗涛、吴元东、卢玉强回
避表决。
    (十)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
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贵州
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财务公司)
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华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内,获得相关金融服务,
协议期限三年。
    由于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靖、张志强、罗涛、吴元东、卢玉强回
避了表决。
    (十一)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
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
解决北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方面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刘靖、张志强、罗涛、吴元东、卢玉强回避表决。
    (十二)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
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贵州北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满足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北源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 5,000 万元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具体以公
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十三)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请详见刊登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
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要求,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核实和清查。董事会同意本次核销因到报废
年限、老化且无法修复以及技术淘汰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共 76 项,
账面原值 2,076.43 万元,累计折旧 1,823.98 万元,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账面
净值 252.45 万元。资产核销共计减少公司 2018 年利润总额 252.45 万元。
    (十四)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五)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全文。)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全国人大 2018 年 10 月对《公司法》的修订,以
及公司结合实际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修订,具体
修订情况如下:
    1、原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副总会计师、副总经济师。”
    修订为:“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原第二十五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不包含公司代原内部职
工股股东持有并托管在公司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修订为:“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不包含公司代原内部职
工股股东持有并托管在公司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3、原第二十七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
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修订为:“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
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出席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
税后利润中支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十六)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七)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请详见刊登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黔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定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一)、(五)、(六)、(八)、(九)、(十)、(十一)、
(十二)、(十五)、(十六)项议案和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