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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 京 港: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1-029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1年3月7日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
本次公开招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办理。经履行评审程序后,公司关联方港务工程公司
为上述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公
示期间无异议。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中标人为港务工程公司,中标
价格699.56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港务工程公司42.26%的股权,是
港务工程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上述公开招标形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向平原、孙小军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699.5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名称: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426号
    法定代表人:向平原
    注册资本:12,900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26089657911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
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
工程专业承包;电器工程、电力工程;房屋拆迁服务;为企业内部物业管理服务;
建筑材料、五金交电、照明器材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亮
化工程设计、施工;沉船、沉物打捞;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前身为南京港港务工程公司,2018年混合所有制改
革后更名为南京港港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900万元,股权结构为南京港
(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核
心员工代持方)分别占比42.26%、35.26%、22.48%。
    港务工程公司主要从事港航工程建设及房屋建筑,具有成熟的港航工程、工
业、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港口与航道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等施工资质。承建过30多座码头(其
中5000吨级以上5座)及多项综合性水运工程项目,承建项目遍及长江沿线。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港务工程公司总资产78,575.82万元,净资产18,531.37
万元。2020年度,港务工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832.7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250.70万元,净利润2,430.57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标的为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

    四、 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本
次交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交易价格公平公允,并签订
相关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2021年3月7日,公司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对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
一期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经履行评审程序后,2021年4月20日公司在江苏省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中标公告,中标单位为港
务工程公司,中标价格699.56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仪征港区。
    工程内容: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合同工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为准)。
    3、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陆佰玖拾玖万伍仟陆佰肆拾肆元
零捌分(RMB:6,995,644.08)。
    4、工程款支付
    (1)自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预付款至合同额的 20%;完成一半工程量后
支付至合同额的 50%;工程通过验收后 14 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 80%;结算审
核完成后 14 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 97%(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 3%作为工程质
量保证金。自总体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人无息退还
质量保证金。工程款支付银行承兑不低于 60%。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
额合法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9%),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后的 5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
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关联交易的资金来源

    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港务工程公司为中标单位。港务工
程公司的施工资质满足公司项目建设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
利于公司控制投资成本,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八、 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累计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87.72 万元。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
易价格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定价公
允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十、备查文件

    1、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项目招标及开标文件;
    5、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区雨水管道改造等一期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