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22-017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周一)下午 14:3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8 号万达广场 C 座 2111 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熊俊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名,代表股份数为 328,982,1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976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包括以视频方式参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327,604,67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916%;通过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1,377,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46%。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度财务预算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6.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7.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22%;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8%;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22%;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8%;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审议通过《关于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签订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49,749,609 股(关联 方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 股份总数的 99.9462%;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网络投 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 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538%;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22%;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8%;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签订相关日常关联 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277,855,062 股(关联 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网络投票表决同 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01%;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股份数 0 股, 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99%;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弃权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22%;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8%;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 情况: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0022%;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78%;弃权股份数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的 议案》 表决结果: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同意股份数 327,604,671 股,网络 投票表决同意股份数 1,350,00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916%;现场表决方式表决反对 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股份数 27,520 股,共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0084%;现场表决 方式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股份数 0 股,共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代表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沈苏宁、张梦菊到会出席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南京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