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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1-61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

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及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的相关意见,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

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书,详情可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公告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6)。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2 日,公示期间公司未收

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及《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2021-08)。

    4、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向 17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41 元/股,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有效

期内以行权价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关于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13)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

购股份92,973,035股后的1,700,681,35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11月23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P    P0  V

    其中: P 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 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应由 4.41 元/股调整

为 4.23 元/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1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行权价格调整发表如

下法律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