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 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孚时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孚棉业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 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 顺畅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一致同意 该事项。 独立董事:孔祥云、高卫东、黄亚英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