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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孚时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30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时尚               公告编号:2022-55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9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9 月 29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市花路 5 号长富金茂大厦 59 楼

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名,所代表股份 712,687,762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1.906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 9 名,所代表股份 7,559,4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4445%。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名,拥有及代表的股份

为 720,247,2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700,681,355 股的 42.350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董事会秘书张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

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鉴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鉴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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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及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12,764,1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610%;

反对 7,483,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9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审议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07%;反对 7,483,0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8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曾卓律师、陈龙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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