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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年健康: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9-05-17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就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审阅了本次
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
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
合上述有关规定。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公司股份回购期
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



                                         独立董事:葛俊 刘勇 刘晓 王辉
                                               二0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