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美年健康:关于“18美年01”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20-02-12  

						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0-008
债券代码:112657          债券简称:18美年01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美年01”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
布的《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美年大健康
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券代码:112657,债券简称:18 美年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附债券存续期内
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
存续期第 2 年末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2020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票面利率维持 6.57%,并在存续期后 1 年固定
不变。

    2、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调整方式(加/减)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
第 2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
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2 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
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4、回售申报期:投资者回售申报期为发行人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即 2020 年 2 月 6 日、2 月
7 日、2 月 10 日、2 月 11 日、2 月 12 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3 月 19 日。

    6、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18 美年 01”,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18 美年 01”的收盘价为 96.919
元/张,低于回售价格,回售期间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
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本公司现将关于“18 美年 01”票面利率上调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名称

    本期债券名称: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
元)。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即
在基础发行规模 3 亿元的基础上,由主承销商追加不超过 3 亿元的发行额度。

    (四)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五)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2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
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
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
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
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
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
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九)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
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可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
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债券形式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十一)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年利率根据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
售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
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2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
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2 年
票面年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 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1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
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十二)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
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十三)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

    (十四)利息登记日

    付息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
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
支付)。

    (十五)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3 月 19 日,第 2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六)兑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3 月 19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十七)计息期限

    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8 年 3 月 19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止。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间为 2018 年 3 月 19 日起
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止。

    (十八)付息、兑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
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九)信用等级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新世纪债评(2017)010547 号),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
级为 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担保条款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专项偿债账户

    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专项偿债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
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其中,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
    账     号:15000087122668

    (二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三)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二十四)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
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
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

    (二十五)质押式回购安排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不符合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二十六)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的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七)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其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联席主承销商。

    (二十八)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
资金。

    (二十九)拟上市交易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十)本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发行安排                                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 年 3 月 14 日
发行首日                                           2018 年 3 月 16 日
预计发行期限                            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3 月 19 日
上市日期                                           2018 年 4 月 27 日

    (三十一)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上调票面利率的情况

    公司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2 年末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
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即 2020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的票面利率维持
6.57%,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内固定不变,计息方式和付息方式保持不变。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申报日:2020 年 2 月 6 日、2 月 7 日、2 月 10 日、2 月 11 日、2 月
12 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
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
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
收市后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仍可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期回售实
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8 美年 01”。

    6、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2020 年 3 月 19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3 月 19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期间利息,利
率为 6.57%。每 1 手“18 美年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5.70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2.56
元;境外机构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5.70 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申报结果对“18 美年 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
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
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申报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间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将
被冻结。

    六、关于本期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条例以及 2018 年 11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
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
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18 美年 01”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 697 号健康智谷 9 号楼 3 楼

    法定代表人:俞熔

    联系人:姚玲

    联系电话:021-66773289

    传真:021-66773220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 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 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张赟

    联系电话:010-57615900

    传真:010-57615902

    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达伦

    联系电话:0755-21899325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二 0 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