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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年健康: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6-16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职业经历等资料,未发现该等人员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江维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葛俊 刘勇 刘晓 王辉
                                                 二0二0年六月十五日